在圣经里一家之主的权威,可能是你我现代人所不能体会到。一家之中所有的人员及牲畜的生命、行动、繁衍、全由主人决定。没有个人主义、人权主义可以存在这样的家庭制度之下。家里一切的主宰权都在主人的手里,没有一个成员容许不听命的。亚伯拉罕拥有一切他所有的,包括罗得的一切。所以,当罗得牧人和亚伯拉罕的牧人相争的时候,亚伯拉罕可以驱逐罗得或命令他离开。但是亚伯拉罕实在是个仁慈善良的人,让他的侄子罗得先选择去向(创13)。夏甲是买来的埃及的婢女;女主人要他为主人生孩子,她就要顺服(创16);当女主人认为她有错误的时候,亚伯拉罕许可撒拉任意对待她,不顾他的死活(创16、创21)。更奇特的是主没有责备撒拉或亚伯拉罕。可见得,主尊重一家之主的权柄,而且鼓励人要顺服权柄(创16:9)。儿子以撒结婚的对象完全由父亲亚伯拉罕的安排与决定(创24)。当亚伯拉罕与主立约的时候,全家男丁不论是买来或家里生的,全部要受割礼。因为他们全都属于一家之主的,没有人可以和主人不一样;小男孩生出来第八天要受割礼(创17)。从认识主的人眼里看,这家人因亚伯拉罕一人全家蒙福。同理,挪亚一人被称义,被神引领,一家八口因此全得救。亚伯被试验,因此属他的一切都受害,借此试验他的信心(伯1)。剌合一人勇敢保护约书亚派出的两位探子,与他们立约,所以她和她的全家都蒙拯救(书2)。
在新约世代有许多保持这种家庭体制的人,像是吕底亚、狱吏(徒16)也同样在与神立约的事上都蒙神怜悯,全家受洗。使徒保罗建立外邦人的教会时,如此教导众教会:
11你们也在他里面受了不是由人手所行的割礼,而是受了基督的割礼,就是除掉你们的罪身。 12 你们在洗礼中已经与他一同埋葬,也在洗礼中,因信那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 神所运行的动力,与他一同复活了。 13 你们因着过犯和肉体未受割礼,原是死的,然而神赦免了我们的一切过犯,使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显然使徒们认为新约时代洗礼取代了旧约时代的割礼,成为新约时代与神立约的记号。所以也采用了家长主权式的方式,凡基督教家庭的婴孩,都可以在出生後第八天受洗;和旧约一样,不是靠割礼得救。受割礼的人不一定得救,就像亚干犯罪而不得救(创7)。新约时代的买主的犹大、亚拿尼亚和妻子撒非拉受了洗礼也是不得救的。所以,让婴孩受洗礼,是见证他们是在与神立约的团体中的成员,是可以蒙神赐福的人。这样,不论在什么年龄,只要他们持续信靠主、求告主,他们将来就必得救。同样,即使是成人才受洗,如果不求告主名还是不一定得救的。(罗10:13)(且待续篇:求告主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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