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月曜日

基督全然公义的审判

有人不愿意信耶稣,是因为基督徒讲的最后审判太不公平了;他们说,所有不信耶稣的都下地狱受一样的惩罚,就是都丢进火湖。当然有人认为不应该在传福音的时 侯,谈到有关审判与地狱,免得面对自己也搞不清楚的问题。不过不论我们怎样规定该说什么或不该说什么,到时候有慕道者问到这些问题的时侯,还是不得不回 答。其实上述这样简化地讲不信的人结局,是不合圣经里主耶稣所说的。我们没有正确表达  神的公义审判,因为即便不信主的人的罪是已经定了,也不是全扔火湖草草结束;这不能表达  神的公义,而且让不信的人控告  主是连基本公义没有的审判官,使他们更悖逆  神。
从耶稣所说的话来分析,显示在地狱中受刑罚的程度是因人而异,就是根据个人在世上活着时的行为和态度而有所不同。新约马太福音11章记载主耶稣责备不肯悔改的城说(亦见路10:13-15):
20 那时,耶稣责备那些他曾在那里行过许多  神迹的城,因为它们不肯悔改: 21 “哥拉逊啊,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在你们那里行过的  神迹,如果行在推罗和西顿,它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22 但我告诉你们,在审判的日子,推罗和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轻呢。 23 迦百农啊!你会被高举到天上吗?你必降到阴间。在你那里行过的  神迹,如果行在所多玛,那城还会存留到今天。 24 但我告诉你们,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那地方所受的,比你还轻呢。
在这段经文里提到许多城市的名称,其中哥拉逊、伯赛大、迦百农,都是犹太人的城,在这些城耶稣基督借着行神迹,显示自己是弥赛亚,但犹太人却都不信,不悔改。耶稣用圣经历史上相当邪恶的几个城来与他们相比。这些看见  神迹却不信耶稣是基督的城,他们将来的结局比起过去行为邪恶的城,要受到更重的刑罚。
可见在地狱中的刑罚也有在严厉程度上的差别,有比较轻的,也有比较重的刑罚。这和一般基督徒笼统地将不信的,都归一样的结局的说法是不一样的。因此,也让我们一同来参照启示录二十章1115节里的「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11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和坐在上面的那位。天地都从他面前逃避,再也看不见了。 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都展开了,还有另一卷,就是生命册,也展开了。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着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13 于是海把其中的死人交出来,死亡和阴间也把其中的死人交出来,他们都照着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14 死亡和阴间也被拋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15 凡是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他就被拋在火湖里。
根据上述经文,死 了的人不论过去是什么信仰都活过来,首先都依据案卷判定个人过去的行为。而案卷中每个人的罪行都不一样,因此受到的刑罚一定不会人人相同。其次才是看生命册, 没有在其上的被送往火湖。但并不表示前面的案卷的审判不执行了,而是在火湖中执行。相反的,名字在生命册的,难道得救之后犯罪而不悔改,也不受刑罚可以吗? 至少在哥林多前书三章也可以看出他们当受的惩罚:
11 因为除了那已经立好的根基以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那根基就是耶稣基督。 12 如果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 13 各人的工程将来必要显露,因为那日子必把它显明出来。有火要把它显露出来,那火要考验各人的工程是怎样的。 14 如果有人在这根基上建造的工程存得住,他就要得到赏赐; 15 如果有人的工程被烧毁,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只是要像从火里经过一样。
第 十三节的「到那日」就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的日子。得救的人也根据案卷受审,就像这段经文所描述的一样。基督徒用草木禾楷建造工程的,在那日子就要被烧 光,他就要遭亏损,但自己却要得救。可见得,得救的人在受审判的结局上,也不是齐头平等的。除了得永生之外,还有得奖赏、受亏损或仅仅得救。所以,主的公义审 判,让信的和不信的都心服口服。人在地上犯了罪,主不会当他是无罪(除非向主悔改),在地上没有犯的罪,主也不会算他该受恶人当受的刑罚。不信的人在受罚 的时侯是有轻重之分,而且没有一样世上未平反的冤屈可以继续被隐藏,都要被显露出来,得到公义的判决。根据人所犯下罪恶的程度,有的该受较重或较轻的刑 罚。相反的,信耶稣的人的奖赏的也有各样程度上的区别,以致于圣徒们受鼓励而殷勤主工,将来得丰富的奖赏,而不是仅仅得救。

2012年1月17日火曜日

天國玉璽:奉主耶稣基督的名?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的意思到底是什麽呢?許多人以為這是個口訣。向 神祈求所有一切我們心中想要的,最後如果加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這個術語,就必「心想事成」。但事實上卻不是如此,因為人生的一切機遇不在乎人的定義與堅持。基督徒若不明白神的話,照著自己的迷信生活與禱告,必要糊塗失望落入魔鬼的圈套裡。

首先讓我們查找「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這用語,在新約聖經中出現在那些時機:
1. 禱告祈求:約 1413-14; 1516; 1623-2426; 520
2. 講道教訓人:太 2829; 2447; 238; 418; 927
3. 前往某處:太 21 : 9(…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119;543
4. 趕鬼:可 938; 949; 1618
5. 醫病行神蹟:可 1617; 徒:6; 514
6. 說話行事:弗 520; 西 317
7. 在教會中的審判:林前 54; 帖後 316
8. 感謝父:弗 520
9. 吩咐人:帖後 36
10. 寫信:約 513

從上面幾處經節可以看出『奉耶稣基督的名』的意思,是照著祂的旨意與吩咐行事,或藉著祂的權柄與能力禱告與行動。但並非因為加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這術語,天父就非聽命行事不可。在使徒行傳1913-17裡描述一群念咒趕鬼的猶太人,想用它來當口訣趕鬼,結果被惡鬼羞辱了一番,潰散敗逃:

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14作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15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16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裡逃出去了。17凡住在以弗所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這事、也都懼怕、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

惡鬼所懼怕的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和真正事奉主、奉主旨意行事的人。一個體貼神心意,不斷尋求更認識神ı、並與神的心意相契合的人,當他們『奉耶稣基督的名禱告』時,天父必要應允他們。因此不是在禱告完畢時,公式化地加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禱告』當結語或口訣就蒙垂聽。幸好主不懲罰禱告內容錯誤的人,否則我們就要經常遭罰。所以,基督徒經常是口裡「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但所求的事卻沒有蒙 神應允。

在約翰福音141516三章聖經中,重複地強調了『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禱告』的確實意義。在14914節裡,主耶穌告訴門徒們,那看見了他的就是看見了父;他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应當信他是在父裡面,父是在他裡面。并且说,他所作的事,信他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些更大的,因為他往父那裡去。然后又说,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定成全,使父在子的身上得著榮耀。其中「 若奉他的名向他求甚麼,他必定成全」強烈表達天父和聖子的完全合一。他告訴門徒,奉他的名向他求,而且由他來完成。顯然是重複強調三一神中父子合一的關係:看見他就是看見天父;向他求就是向父求;他必定完成就是天父必定完成。又對門徒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些更大的,因為我往父那裡去。」這表示還要加上他與人的完全合一。因此「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包含了我們與神相交時,完全合一、態度真誠、對他完全信任與謙卑委身(參見約141214)。

以上的這個觀念,在15章的真葡萄樹的比喻中再次提及。同樣的在這段經文中強調,天父、聖子、聖徒們的完全合一。然後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就是結常存的果子,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必定賜給你們(參見  約1516)。再次强调「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是以神人合一為根基。

不但如此,約翰福音16章再次以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使門徒們由憂愁變喜樂。耶穌從死裡復活,相信他的人也要從死而復活得生命。主從死裡復活時,門徒們就不必再問甚麼了。因為門徒們真的完全明白主耶穌來世上最奧祕的任務,就是只有耶穌的親近的人才能知道的事。人與他有這樣親近的關係時,主耶穌才應許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必定賜給你們。 你們向來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現在你們祈求,就必定得著,讓你們的喜樂滿溢(参见  约162324)。」

以上所述,主自己三次强调一個人在神面前蒙福的關鍵,就是我们的心思意念与主合一,才能達成「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的真正意義。使人可以按著主的心意而禱告,當然必定是蒙神的垂聽與成全。

另一方面,主耶穌曾差遣70 人外出傳福音,當他們歡歡喜喜地回來報告成果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主卻警告他們說: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參考 路加福音10)
耶穌也曾說過: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參考馬太福音720-23)

主耶穌提醒祂的門徒,『奉耶稣基督的名』或許可以做很多又大、又難的奇事,但並非作成這樣的事的人就都是屬主的。唯有遵行天父旨意,結聖靈果子的人才會得永生、進天國 (加拉太書522-25)

其次,我們應該知道這並不是只在新約才有的事,在出埃及記2320~21早已清楚說明了,「奉主名」被差的使者和 神之間的關係,經文如下:

看哪,我在你面前差派使者,好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預備的地方去。 你們在他面前要謹慎,要聽他的話,不可違背他;不然,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他是奉我的名來的。 (新譯本)

根據以上經文,「奉主名來的」使者和主是完全相通的,人在使者面前,就是在神面前;他的話就是 神的話;聽從他的就是聽從 神的。因此,當今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做甚麼事,必定是與主的心意完全相同才算是奉祂的名。那麼,「奉主的名」不論向父求甚麼,只有合主心意的才能蒙主成全;這樣的原則在甚麼時代都一樣,因為同有一位主,也同有一位 神。

盼望我們都是真正屬基督、被神認識的人。抱著真摯、正確、渴慕聖潔的態度,在聖靈裏與主相契合之下禱告或生活行動;這才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的真實表現。

2012年1月16日月曜日

我怎么看不出约瑟是骄傲的呢?


创世记中约瑟的故事,实在是非常精彩感人,我们也都知道主用这个故事,来预表自己道成肉身来到世上所面临的一切。因此,查经的时侯可以有许多的分享。常听见我们教会的弟兄姊妹自己带查经的时侯,分享一些名人们的解经(我不知道他们到底看了什么网站),都说到约瑟的骄傲造成哥哥们的嫉妒。让我们来看创世记中的这段描述:(创世记37:5-11
約瑟作了一個夢,把夢告訴哥哥們,他們就越發恨他。 6 約瑟對他們說:請聽我所作的這個夢 7 我們正在田間捆麥子,我的麥捆忽然站立起來,你們的麥捆都來圍著我的下拜。” 8 他的哥哥們對他說:你真的要作我們的王嗎?真的要管轄我們嗎?他們就為了約瑟的夢和他的話,越發恨他。 9 後來約瑟又作了一個夢,也把夢向哥哥們述說了。他說:我又作了一個夢,我夢見太陽、月亮和十一顆星向我下拜。” 10 約瑟把夢向他父親和哥哥們述說了,他父親就斥責他,說:你所作的這夢是甚麼夢呢?我和你母親,以及你的兄弟,真的要來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嗎?” 11 他哥哥們都嫉妒他,他父親卻把這事記在心裡。

首先,经文中没有明显的提到约瑟的骄傲。其次,在约瑟的表达上也显不出骄傲来。从经文里中约瑟的表达来看,两次的用词如下:
「請聽我所作的這個夢:」和「我又作了一個夢,我夢見」。
(请注意,第一个们只有兄弟们下拜,第二次连父母也下拜了。另外,请注意第11节的写法,和新约中耶稣和母亲马利亚之间的关系类似。)

这完全看不出约瑟带着骄傲的口气。试想,难道  神给的梦是要挑起约瑟骄傲?然后要为着一个骄傲的人伸冤吗?如果神所用的人骄傲了,难道神不叫他悔改?如果再深入地想一想,有这样的骄傲和需要悔改的人怎能预表基督呢?笔者没有要掩饰经文的意思,以便达成预表基督的意义。然而,认为「约瑟的骄傲造成哥哥们的嫉妒」的人,是把自己的判断读进圣经里,宣称圣经有这个意思。其实,约瑟的想法就像圣经里描述的那样简单,只是把这两个主给他的梦讲出来。非常诚实、单纯、直接、没有心机、满了手足之情的孩童。就像耶稣基督一样,他对于犹太人的试探便是如此。约翰福音5章描述耶稣在安息日治好了瘫痪38年的人,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就是耶稣。 从此犹太人就迫害耶稣,因为他常常在安息日作这些事。 耶稣却对他们说:「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因此犹太人就更想杀耶稣,因为他不但破坏安息日,而且称 神为自己的父,把自己与 神当作平等。(参见约翰福音5:15-18)耶稣不需要骄傲,他讲的每句都是事实。这表明使人嫉妒的人本身,并不见得需要是个骄傲的人。人的嫉妒往往是看见别人的美好,优秀、出色而产生的。约瑟的十个哥哥就像该隐一样,看见亚伯在神面前是如此出色地受赞扬,就发出嫉妒的恶心来,最后竟将他谋杀。约瑟的故事也正在呼应,创世记第三章人类堕落的罪性,以重复提醒读者人性罪恶的确实,并且需要一位赦免罪恶以及供应一切的救主。

约瑟与他的十一个兄弟一同吃饭,然而这些人是先前出买约瑟的哥哥们,是约瑟的仇敌;他们之间还没有和平(或平安)。但约瑟听见兄弟们的悔改,又看见西缅愿意为弟兄死,犹大愿意为便雅悯作中保,都充分见证他们是彼此相爱的十一个弟兄。这像是预表人向神献了平安祭之后,神人之间有了和平,献祭的人全家就要在神面前圣洁的地方,一同吃献过祭的肉。十一个弟兄这时还不知道,这管粮食的官到底是谁,也不知道他的居心到底如何,就先向约瑟下拜(创世记43:26),这应验了当初年幼的约瑟的两个梦的第一个梦;第二个梦的应验在创世记50章第18节。很奇妙的,就像耶稣复活之后,与十一个门徒在约定的山见面,而且马太2817节特别记载,十一个门徒远远见到他就拜他。

在这个会餐的里面,有两件特别的事,一件是座位的安排,另一件是便雅悯得五倍的食物。在此有人还继续猜测,约瑟是要在试验他的哥哥们是否还嫉妒弟弟;这缺乏根据,而且没有注意整个故事的发展。即使在第42章的经文里清楚表明,约瑟要试验过他们是否诚实,其实从他们说话的内容,约瑟早就知道他们是诚实的,因为约瑟认出这些人是他的哥哥们。他们回答有关他们家庭的事,约瑟当然知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所以,更不需要再多试验一下哥哥们是否有改变。他不必确认弟兄们都有好行为了才爱他们,约瑟从第一次见到他们,就开始恩待他们,不收他们的银子。这正是指着基督的爱是不根据我们的行为好坏,而是在我们还在过犯罪恶里的时侯,他先爱了 我们。至于餐桌上的两件特别的事,是想要暗示他们,约瑟认识他们,而且和便雅悯有特别的关系。只不过他们并没有认出来,这管粮食的官员到底是谁。(有关约瑟的故事其它内容,有机会再分享。)

2012年1月14日土曜日

我需要读圣经吗?

据估计,人类史上曾以2200种以上的语言,发行过600仡本圣经翻译本。但却没有听说不信圣经是神的话的人,在自学的状况下,读圣经而得救的。特别是带着向圣经的真实性挑战的人,不论这人的教育水平如何,往往读越多圣经反而更不信了。因为圣经就像特效药一样,健康的人吃这药会死,但有病的人吃了药病就好了。健康的人就像那些对于自己的人生目标清楚,而且已经很满意自己现今的生活的,读了圣经反而更确定自己不需要信耶稣,就像健康的人吃特效药就被杀死了。不信神的人变成相信的人,他的信心不是直接从读圣经来的,而是从听人传讲福音得来的,而所讲的道是从神的话来的。神借着使徒保罗说:「信心是从所听的道来的,所听的道是借着基督的话来的。」一个人的相信福音的信心是从「听道」来的,但也要将所听见的福音持守,就是在相信圣经是神的话的状况之下,对圣经有更深的认识才能得进入救恩的智慧。

我们还没信主以前,在世上觉得好的,不论是人生哲学、各样文学、道德规范等等,对于基督徒而言,都不能指教圣徒的行为,更不能造就人对神的真正认识。只有圣经才能使人得益处,有能力活出神为人定义的美善。基督徒是耶稣基督的门徒(学生),圣经是我们的课本。从主的话里学会活出主的生命;这也是基督徒可以照着主的心意为自己祷告的内容,也是圣徒顺服圣灵的表现。就像圣经中记载主耶稣说: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翰福音14:26)。相信耶稣作救主的人,要从圣灵的帮助而更认识神的话。全地的教会都能作见证,就连不识字的人,也要因为圣灵的帮助,有能力学会一种语文以明白神的话语。

那么,我需要读圣经吗?那就看你信不信它的内容是神的话喽!


2012年1月11日水曜日

心灵的禁欲

整本圣经谈到一个中心话题,就是「  神的帐幕在人间」,但这样的关系不能立刻成就。自从人堕落以来,      神花了六七千年(可能更久)的时间,等候亚伯拉罕的后裔成为大族,借此差他儿子来世上解决人的罪性的问题,人才能够渐渐被预备好,渐渐像他的儿子,将来还要永永远远与  神同住(西3:4;启21:3)。

「像  神的儿子」的人就是能控制自己欲望的人,就是能在  神的律法以上行事为人。人的心以  神的爱为原则行事为人,就能够成全律法。但如果不控制欲望,就不能带着  神的爱而生活。首先让我们从圣经的话来看欲望如何被处置,耶稣说:
...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可8:34;路9:23
这是主对每一个门徒的基本要求。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跟随主的,不可「不舍己」。门徒不能高过拉比,耶稣基督为朋友舍命,所以门徒也必需学「耶稣拉比」的作法。但人的欲望都是要为自己活,所以「舍己跟从主」对人而言,显然是个强烈「心灵的禁欲」。

另外,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是基督徒中众所周知的「爱的真谛」,人人都能背诵、能背着唱、也可以送给别人这段经文当作鼓励、印在书签上当座右铭,但很少有人敢说:「你们来效法我行这段主的话,好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让我们一起仔细地来思想这段经文:
爱的真谛:
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5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6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书1347节)
这段圣经是什么意思呢?是凡宣告自己是基督徒的就有这样的爱吗?显然不是。还是保罗鼓励圣徒要追求有这样的爱?应该是的(林前14:1)。因为哥林多教会缺乏这样的爱,所以使徒保罗需要如此教导他们。那么他们只要听懂了就自然心中产生这样的爱吗?显然没有,不然为什么还要再写哥林多后书(甚至还可能写过许多其他的信是教会没有留下来的)。其实不用推想那么多,就光看看网上有多少各国的基督徒,为着鼓励、安慰别人,在网上到处传送这段经文。那么基督徒宣称心里有爱:
可以「不忍耐」吗?不可以。
可以「不恩慈」吗?不可以。
可以「嫉妒」吗?不可以。
可以「自夸」吗?不可以。
可以「张狂」吗?不可以。
可以「作失礼的事」吗?不可以。
可以「求自己的益处」吗?不可以。
可以「轻易动怒」吗?不可以。
可以「计较人的过犯」吗?不可以。
可以「喜欢不义」吗?不可以。
可以「不喜欢真理」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包容」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相信」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盼望」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忍耐」吗?不可以。
这样看来圣经里的爱,是一种「心灵的禁欲」;那么如果不能管制心灵的欲望,就缺乏  神的爱在我们里面,然而靠自己一定做不到「心灵的禁欲」;旧约时代的律法是借着严惩来维持,而新约时代却是借着信耶稣作救主,得  神所赐的圣灵,而在被主更新的心灵里进行这样「节制」的功效。使律法可以因人信耶稣基督,从人内心的更新,在人的言行举止之间显出  神的爱而被成全。(加拉太52223;林后4:16)
谈到「禁欲」这一词,让人想起天主教的「禁欲主义」,这是多数现代基督徒所反感的,特别是读过教会历史的,知道在  神职圣品阶级的禁止嫁娶的黑暗中,造出许多邪恶可耻的罪孽。使人们在不耻他们假冒为善的丑陋事迹的心情之下,完全放弃了「禁欲」的作法。然而更危险的是,世界的各样纵欲的思想到处充斥,教会反而因此远离了  神的律法,走在世俗化的黑暗里。而教会也不得不面对社会上,借着电视、电影、电脑网路传达淫乱、婚变、乱伦、性暴力、各样色情等思想和暗示。因为这些都会借着圣徒们,从社会生活带进教会里;其实过去历世历代圣徒们在情欲的奔腾无忌肆虐之下,都认真地按主的心意,借着圣灵从心灵里禁欲。在圣经里也记载了许多  神的律法和圣徒们从心灵所当行的。
首先让我们看耶稣基督的教导:
马太福音5:27-32
27“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不可姦淫。’28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犯了姦淫。29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裡。30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31“又有這樣的吩咐:人若休妻,就應當給她休書。’32可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貞,就是促使她犯姦淫;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也就是犯姦淫了。
另外,马太福音19:912(亦见马可福音10:11~12,路加福音16:18)说:
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10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11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12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简单的说,主耶稣的意思是,男女间的性关系只能用在一夫一妻的关系之下,不结婚的要不犯罪的话,只有把生殖器阉割掉才能保证不会有性犯罪,其余叫人犯罪的,不论是眼睛、或是手,也要将它们从身体中除去,这样,所有的罪就都不会犯了。 虽然道理是这么简单,但人因堕落而被罪所辖制,如果照着去做显然人有再多的肢体也都要被除去了。 然而人因为堕落的缘故,总想为自己找两全其美的出路。让自己一面犯罪一面白白地得无限次的赦免,因为认为  神爱我们么!他大人不计小人过么!他无条件的爱么;这是人最喜欢的迷信。其实肢体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心思先犯了罪。所以心灵的问题才是犯罪的主要原因。
我们与  神之间有个立约的关系,所以我们有当尽的义务,就是与  神一样圣洁。然而人又都软弱,无法达到  神的圣洁,那么只有求  神将我们心里造成犯罪的意念除去。不论是怎样的方式,如果有决心把决定权交在  神手中。自己全力与主配合,必要享受得胜所带来的果子;即使外表看来我们是强忍与主配合,这也是对的。就像一条在地上挣扎的鱼,是条活鱼;然而一条飘浮在水面上不挣扎的鱼是条死鱼。不要轻看那些带着禁欲的心态而靠主抵挡情欲,或为抵挡任何欲望而靠主挣扎的人, 因为他们在受试验中必要靠主成功。许多人都说遇见试探的时侯,读经祷告都没有用;是的,到遇见试探才开始当然是晚了。平常就要读经祷告,也要逃避私欲(提摩太后222)。这样的读经祷告可使圣徒预备好,以便胜过试探 。所以,使徒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后927)。」表示保罗内心受试探时,勉强与主配合着去扭转自己的心;这是「心灵的禁欲」的另一个活见证。 使徒保罗还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马书7:24-25)」这经文的意思是,靠着主就脱离,不靠主就回到取死的身子的权势之下。人站在一个挣扎的地位,愿意强烈地靠主使自己的「心灵禁欲」,显然是使保罗在基督里得胜的原因。这既然是圣徒们靠主的行动,必定使圣灵的节制临到愿意的人,正像主耶稣所说:「 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太19:12下)当然领受的人是得胜,成长,蒙主保守的。

2012年1月5日木曜日

神的帳幕在人間

在整本聖經中有一個重複出現的信息,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照我的觀察,整個聖經可以分成七個階段。每一個階段都同樣強調神要與人同住,神不斷用恩典保守「屬祂的人」直到蒙神永遠的賜福,就是因信耶穌基督的救恩而被神接納。在永遠的新天新地裡,藉著「羔羊」與「新耶路撒冷」與神永遠同住。這是2013年元旦三天,在東京的冬令會主題,也會陸續在今年九月以後分成多篇短文,將主的啓示清楚地與眾聖徒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