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5日土曜日

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中「神的榮耀」是什麼意思?


(羅馬書3:23)使徒保羅說:「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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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 虧缺了 神的榮耀」?

有聖經學者說:「希臘文的『虧缺(ὑστεροῦνται』常用於射箭時『偏離』靶心。」 亦即「虧缺了神的榮耀」就是「偏離神的榮耀」。這等於沒有解釋,因為整個還是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神的榮耀」是什麼,還是沒有確定的意思。 根據羅馬書3:23-24的內容:

23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24   但他們卻因著 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這兩節經文的意思應該是:罪人虧缺「神的榮耀」;但被白白稱義的「義人」就應該是被恢復了「神的榮耀」。這是針對羅馬書3:19所說的「神的審判」,經文如下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 神的審判之下。

「神的審判」叫義人得永生而叫罪人死在永刑裡(太25:46),也就是「義人」是從亞當不順服的罪所帶來的「死」,恢復到「永生」。那麼,「神的榮耀」就應當是那沒有死亡,只有活到永永遠遠的「永生」。所以,「 虧缺了 神的榮耀」最恰當而易懂的解釋,應該就是「虧缺了 神永生的榮耀」。那麼,就更使羅馬書6:23和這裡所說的完全吻合,前後呼應:

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 神的恩賞,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生。(羅6:23

如此,「 虧缺了 神的榮耀」才不會被解釋成:「達不到 神的標準(或律法的要求)」,因為如果這樣解釋,使徒保羅好像還是跳不出「行律法稱義」的錯誤。那麼,也和他在3:21所說的矛盾了。因為他說:

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 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

在此,使徒保羅已經把「神的義」和「行律法」分開了,所以到3:23時,必定不會主張「行律法」是「神的榮耀」。所以「神的榮耀」就是祂賜亞當那「沒有死亡」的「神的形象和樣式」。亞當若不犯罪,就一直在「神的榮耀」裡,不會覺得羞恥(創2:25),因為 神看為美好的(創1:31),「義人」也會自然地順服神的看法。然而,亞當犯了罪有了「死亡」所以偏離了永生,就是「虧缺了 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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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经文》
(創世記1:26(上))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創世記2:16-17
主 神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是那知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時候,你必要死。」

(創世記2:25
那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彼此都不覺得羞恥。

(創世記3:6-7
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又悅人的眼目,而且討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了和她在一起的丈夫,他也吃了。  7   二人的眼睛就開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於是把無花果樹的葉子編縫起來,為自己做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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