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火曜日

愛就完全了律法


民數記14:18 如此說:「主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赦免罪孽和過犯;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罪孽,自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由此可知,祂絕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罪孽,這顯出了「神的義(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但 神也要人能顯出他們的義,就如 申命記6:25 所說:「我們在主我們的 神面前,如果照著祂吩咐我們的,謹守遵行這一切誡命,這就是我們的義了。」然而人都軟弱,無法抵擋魔鬼的作為,就像 羅馬書7:7-12 所說:
7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不過,如果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8但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9在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一來,罪就活了,我就死了。10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反而使我死了;11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並且殺了我。12這樣,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
「不可貪心」是摩西十誡裡的第十個誡命(或許你今天才知道)。使徒保羅將「罪」的活動和 神的律法的出現相連,說:「8但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9在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一來,罪就活了,我就死了。」(羅7:8-9)。就像有了「不可吃知善惡樹的果子」的禁令,就必有「蛇的欺哄」以致於亞當夏娃犯罪,於是進入死而滅亡;但主 以皮衣遮蓋他們的羞恥來象徵救贖。(見 創世記 第三章)也就是那惡者在律法出現之後就活躍起來,不斷找機會要欺騙人,使人死在罪中。(弗2:1)這和使徒約翰在約翰壹書3:8所說的一樣,他說:「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因此, 神的兒子顯現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所以,只要人想要守住誡命的時候,「魔鬼的作為」就活過來了,欺騙人去觸犯誡命,人就死在律法的定罪中了。然而主耶穌基督曾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完成。我實在告訴你們,就算天地過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會廢去,全部都要成就。」(太5:17-18)顯然主耶穌說「就算天地過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會廢去,全部都要成就」,並沒有說明實踐律法的方式,也不是教人不必遵守,(太5:19-20)然而律法最終必要被成全。
摩西律法的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部分:(1)聖殿的律例典章(2)聖徒的人倫法則。但當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之後,可見的聖城被不可見的「新耶路撒冷」取代了。(啟21:1-4)原來的聖所裡的事奉,變成了人靈裡的事奉(λατρεύω ἐν τῷ πνεύματί)。(羅1:9)因此,遵行律法的方式,也從外在的恪守條文變成了心靈裡的愛,因為 神藉著所賜的聖靈把愛澆灌在凡信耶穌作救主的人心裡。(羅5:5)那麼,就能順服主耶穌基督的教導,說:“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和它相似,就是要愛人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以這兩條誡命作為根據。”(太22:37-40)所以,基督徒應該注意的是這兩條誡命:
首先,有關第一部分的實踐,就像使徒保羅所說:「所以弟兄們,我憑著 神的仁慈勸你們,要把身體獻上,作聖潔而蒙 神悅納的活祭;這是你們理所當然的事奉」(羅12:1)。那麼,為何能極力爭取主日分別為安息日呢?答案非常簡單,因為愛主我們的 神。愛是犧牲(林前13:4-8),所以,為了愛主就必須犧牲自己的一切。即使是警察或醫護必須主日輪值,也可以為愛主的緣故換主日能守為安息日的工作;有損失也在所不惜。出於愛就不求自己的益處,那麼就凡事都能。
其次,有關第二部分的實踐,使徒保羅說:「8不要欠人的債;但在彼此相愛的事上,要覺得是欠了人的債。愛別人的,就成全了律法。9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心”等等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了。10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是成全律法的。」(羅13:8-10)
如此在基督裡以愛實踐律法,才不會落在撒但的口裡,因為牠正到處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這樣的人注重遵行律法條文,而不注重聖靈在我們靈裡所澆灌的愛。因此,主耶穌教門徒們的禱告裡,最後說:「不要讓我們陷入試探,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太6:13)也教門徒們說:「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6:41)這是真正的基督徒成全律法敬虔的生活。

爱就完全了律法


民数记14:18 如此说:“主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他赦免罪孽和过犯;绝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罪孽,自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由此可知,祂绝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罪孽,这显出了“神的义(δικαιοσύνη Θεοῦ)”。但 神也要人能显出他们的义,就如 申命记6:25 所说:“我们在主我们的 神面前,如果照着祂吩咐我们的,谨守遵行这一切诫命,这就是我们的义了。”然而人都软弱,无法抵挡魔鬼的作为,就像 罗马书7:7-12 所说:
7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难道律法是罪吗?绝对不是。不过,如果不是借着律法,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心”,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8但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在我里面发动各样的贪心,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9在没有律法的时候,我是活的;但诫命一来,罪就活了,我就死了。10那本来使人活的诫命,反而使我死了;11因为罪借着诫命把握着机会来欺骗我,并且杀了我。12这样,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
“不可贪心”是摩西十诫里的第十个诫命(或许你今天才知道)。使徒保罗将“罪”的活动和 神的律法的出现相连,说:“8但罪趁着机会,借着诫命在我里面发动各样的贪心,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9在没有律法的时候,我是活的;但诫命一来,罪就活了,我就死了。”(罗7:8-9)。就像有了“不可吃知善恶树的果子”的禁令,就必有“蛇的欺哄”以致于亚当夏娃犯罪,于是进入死而灭亡;但主 以皮衣遮盖他们的羞耻来象征救赎。(见 创世记 第三章)也就是那恶者在律法出现之后就活跃起来,不断找机会要欺骗人,使人死在罪中。(弗2:1)这和使徒约翰在约翰壹书3:8所说的一样,他说:“犯罪的是出于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因此, 神的儿子显现了,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所以,只要人想要守住诫命的时候,“魔鬼的作为”就活过来了,欺骗人去触犯诫命,人就死在律法的定罪中了。然而主耶稣基督曾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除,而是要完成。我实在告诉你们,就算天地过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会废去,全部都要成就。”(太5:17-18)显然主耶稣说“就算天地过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会废去,全部都要成就”,并没有说明实践律法的方式,也不是教人不必遵守,(太5:19-20)然而律法最终必要被成全。
摩西律法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1)圣殿的律例典章(2)圣徒的人伦法则。但当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可见的圣城被不可见的“新耶路撒冷”取代了。(启21:1-4)原来的圣所里的事奉,变成了人灵里的事奉(λατρεύω ἐν τῷ πνεύματί)。(罗1:9)因此,遵行律法的方式,也从外在的恪守条文变成了心灵里的爱,因为 神借着所赐的圣灵把爱浇灌在凡信耶稣作救主的人心里。(罗5:5)那么,就能顺服主耶稣基督的教导,说:“你要全心、全性、全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也和它相似,就是要爱人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书,都以这两条诫命作为根据。”(太22:37-40)所以,基督徒应该注意的是这两条诫命:
首先,有关第一部分的实践,就像使徒保罗所说:“所以弟兄们,我凭着 神的仁慈劝你们,要把身体献上,作圣洁而蒙 神悦纳的活祭;这是你们理所当然的事奉”(罗12:1)。那么,为何能极力争取主日分别为安息日呢?答案非常简单,因为爱主我们的 神。爱是牺牲(林前13:4-8),所以,为了爱主就必须牺牲自己的一切。即使是警察或医护必须主日轮值,也可以为爱主的缘故换主日能守为安息日的工作;有损失也在所不惜。出于爱就不求自己的益处,那么就凡事都能。
其次,有关第二部分的实践,使徒保罗说:“8不要欠人的债;但在彼此相爱的事上,要觉得是欠了人的债。爱别人的,就成全了律法。9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心”等等的诫命,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了。10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是成全律法的。”(罗13:8-10)
如此在基督里以爱实践律法,才不会落在撒但的口里,因为牠正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这样的人注重遵行律法条文,而不注重圣灵在我们灵里所浇灌的爱。因此,主耶稣教门徒们的祷告里,最后说:“不要让我们陷入试探,救我们脱离那恶者。”(太6:13)也教门徒们说:“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太26:41)这是真正的基督徒成全律法敬虔的生活。

2017年3月1日水曜日

人被魔鬼撒但欺哄,主耶稣来拯救


犯罪的是出于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因此, 神的儿子显现了,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既然如此,人就应该痛恨魔鬼,因为牠使人人犯罪,陷入地狱刑罚的结局。所以,我们只能持续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为我们的罪孽代死而后第三天复活,使我们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是与神立约关系,是人唯一的盼望。


约翰壹书3:4-10
4凡是犯罪的,就是作了不法的事;罪就是不法。5你们知道主曾经显现,为要除掉罪,他自己却没有罪。6凡是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见过他,也不认识他。7孩子们,不要受人欺骗,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公义的。8犯罪的是出于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因此, 神的儿子显现了,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9凡是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 神的生命在他里面;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从 神生的。10这样,谁是 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就很明显了。凡不行义的,就不是出于 神,不爱弟兄的,也是这样。

人被魔鬼撒但欺哄,主耶穌來拯救


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因此, 神的兒子顯現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既然如此,人就應該痛恨魔鬼,因為牠使人人犯罪,陷入地獄刑罰的結局。所以,我們只能持續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孽代死而後第三天復活,使我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是與神立約關係,是人唯一的盼望。
約翰壹書3:4-10
4凡是犯罪的,就是作了不法的事;罪就是不法。5你們知道主曾經顯現,為要除掉罪,他自己卻沒有罪。6凡是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見過他,也不認識他。7孩子們,不要受人欺騙,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公義的。8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因此, 神的兒子顯現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9凡是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 神的生命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 神生的。10這樣,誰是 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就很明顯了。凡不行義的,就不是出於 神,不愛弟兄的,也是這樣。

圣经中复杂的人心剖析



创世记 2:18-20
18耶和华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个和他相配的帮手。19耶和华 神用泥土造了野地的各样野兽,和空中的各样飞鸟,把牠们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给牠们叫什么名字;那人怎样叫各样有生命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20那人就给各样牲畜、空中的雀鸟,和野地的各样走兽起了名字;只是那人没有遇见一个和他相配的帮手。

这段经文里可以看出亚当和神一样,在思想上有创造力;但没有能力可以创造新的物质。这可以有人类的发展史来证实,人类的创造力绝对是个概念的创作,而不是从无变有的创造。亚当给动物取名字,就是概念创作的表现。其中也表达了人类所得到的自由意志的局限性。动物的形象和样式,使他只能在以这个基础上创造名字。在这个过程里,显出亚当心里没有绝的意志;相反的,显出亚当顺服在他面前指示他的那一位。就像每个小孩生在世上也都是如此,为什么在家里教得好好的,去到外面被人一哄就被骗了? 家庭教育越让孩子单纯顺服的,越容易被欺哄;只有明确地教育他们要反对和自己的家庭教育不一样的,才能够抵挡反对势力。然而,在伊甸园中的蛇还没有欺哄夏娃犯罪而受咒诅之前,祂还是好的,所以,人无法分辨牠与神是敌对的。即使蛇是恶的,夏娃也不可能分别善恶,因为她还没有吃知善恶树的果子。

因此,亚当的后代都和他一样,来到世上有牠的仆役(就是启示录十二章里所描述,被摔在地上的天使)等在那里,要试探诱惑并吞吃他们。人在黑暗里的日子就像该隐的后代,完全被吞吃了;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就像塞特的后裔(或说是女人的后裔),一生被锻炼跟随主而行。没有蒙拣选的人一直都在魔鬼的掌控之下(弗2:1-2);蒙拣选的人一直在神的保守引领之下(林前12:1-3,提后1:12)。在此明显启示,自由意志的功能不是很明显;人都是在受影响之下做决定,就像亚当夏娃一样。



然而,不因为没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人就不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违法不因为是受外来的欺哄造成的,就可以不必受惩罚;这是律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公义要求;所以,死亡临到亚当夏娃和众人。人类在世上因恶者试探诱惑而不断犯罪,以致于死而灭亡;蒙   神怜悯的人得拯救的恩典而从死里复活。虽然有了善恶观可以判断对错,但是在恶者的诱惑之下,没有人能避免犯罪,因为人在魔鬼的私欲的试探诱惑中,抵挡善恶观(就是良心的谴责)而犯罪;除非有   神不断地拯救。

聖經中複雜的人心剖析



創世記 2:18-20
18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個和他相配的幫手。”19耶和華 神用泥土造了野地的各樣野獸,和空中的各樣飛鳥,把牠們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給牠們叫甚麼名字;那人怎樣叫各樣有生命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20那人就給各樣牲畜、空中的雀鳥,和野地的各樣走獸起了名字;只是那人沒有遇見一個和他相配的幫手。

在這段經文裡可以看出亞當和神一樣,在思想上有創造力;但沒有能力可以創造新的物質。這可以有人類的發展史來證實,人類的創造力絕對是個概念的創作,而不是從無變有的創造。亞當給動物取名字,就是「概念創作」的表現。其中也表達了人類所得到的「自由意志」的局限性。動物的形象和樣式,使他只能在以這個基礎上創造名字。在這個過程裡,顯出亞當心裏沒有「拒絕的意志」;相反的,顯出亞當順服「在他面前指示他」的那一位。就像每個小孩生在世上也都是如此,為什麼在家裡教得好好的,去到外面被人一哄就被騙了? 家庭教育越讓孩子單純順服的,越容易被欺哄;只有明確地教育他們要反對和自己的家庭教育不一樣的,才能夠抵擋反對勢力。然而,在伊甸園中的蛇還沒有欺哄夏娃犯罪而受咒詛之前,祂還是「好的」,所以,人無法分辨牠與神是敵對的。即使蛇是惡的,夏娃也不可能分別善惡,因為她還沒有吃「知善惡樹」的果子。

因此,亞當的後代都和他一樣,來到世上有「蛇」牠的僕役(就是啟示錄十二章裡所描述,被摔在地上的天使)等在那裡,要試探誘惑並吞吃他們。人在黑暗裡的日子就像該隱的後代,完全被吞吃了;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就像塞特的後裔(或說是「女人的後裔」),一生被鍛鍊跟隨主而行。沒有蒙揀選的人一直都在魔鬼的掌控之下(弗2:1-2);蒙揀選的人一直在神的保守引領之下(林前12:1-3,提後1:12)。在此明顯啟示,自由意志的功能不是很明顯;人都是在受影響之下做決定,就像亞當夏娃一樣。


然而,不因為沒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人就不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違法不因為是受外來的欺哄造成的,就可以不必受懲罰;這是律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公義要求;所以,死亡臨到亞當夏娃和眾人。人類在世上因惡者試探誘惑而不斷犯罪,以致於死而滅亡;蒙   神憐憫的人得拯救的恩典而從死裡復活。雖然有了善惡觀可以判斷對錯,但是在惡者的誘惑之下,沒有人能避免犯罪,因為人在魔鬼的私慾的試探誘惑中,抵擋善惡觀(就是良心的譴責)而犯罪;除非有   神不斷地拯救。

圣灵与圣经,缺一不可



圣灵是 神在末世与他的百姓同在唯一的方式。主耶在世上的候,门徒们经历到在肉体里(ἐν σαρκί 显现的独一神。(提前3:16)自从主耶基督升天之后,代圣徒都必随从圣灵的带领。但代的基督徒往往不能明白什么是圣灵的带领。因常以是知,然而知叫人自高,(林前8:1)所以就不以自表卑,而用门徒训练手册取代了读经,或者借着方言求圣灵感:太可悲了,中了魔鬼的诡计。然而当他受感动时,却不分辨到底是魔鬼的是圣灵的示,因不曾把神的藏在心里,所以不认识主的声音。(10:4)当然,只有神学和圣的学研究,却不认识圣灵的人,就像圣记载的法利人一,不愿意到主耶稣这里来得生命。(5:39)
圣灵就是耶的灵(徒16:7),基督作见证15:26),也就是 真理的灵(15:26),因此,从圣灵来的示不会和圣的原不一,因是   神自己的示,也是基督作见证的(5:39)。三位格完全独立、完全合一、不会有任何微不一致的地方。主耶提及自己是从神那里来的据,就是“ 神的”,因 神将圣灵无限量地赐给他(3:34)。表明使人能“ 神的”是圣灵的工作。也表明圣灵人的影响有程度上的不同;耶受圣灵的影响是无限量的。同的,基督徒所,有多少是 神的心意,也能看出他受到圣灵的影响有多少;由于圣灵一般人的影响程度有限,因此,不是所有感都是从圣灵而来。因全世界都卧在者的手下,(壹5:19)那么,既然人心里所充的又大多数是从世界来的,口里就出来大多数是污秽人心的(可7:20-23,太12:34;路6:45)。

所以,被圣灵充的更清楚的据,应该是口里出 神的;就是更加明白圣传扬服主的道。因心里被圣灵充,口里就自然地出 神的(徒2:11);反之,心里充自己的心意,出来的就不会是从   神而来的。另外,主还说,圣灵是要叫基督徒想起主耶基督所的一切14:26),因此,被圣灵充的人一定是更明白圣,更愿意花时间读主的话语,而绝对不会看圣的价。不但如此,主耶稣还说:“ 使人活的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是灵、是生命(6:63)。”在此,“肉体是无益的”,从翰福音第六章来看,是指着“人的肉和血是没有益的”。人不作什么都不会都自己或别人的灵性有帮助;只有借着“主的”才能影响人的灵性,明圣灵的工作与圣是息息相关,要叫信他的人得生命。

聖靈與聖經,缺一不可



聖靈是 神在末世與他的百姓同在唯一的方式。主耶稣在世上的時候,門徒們經歷到在肉體裡(ἐν σαρκί )顯現的獨一神。(提前3:16)自從主耶稣基督升天之後,歷代聖徒都必須學習隨從聖靈的帶領。但現代的基督徒往往不能明白什麽是聖靈的帶領。因爲常以爲聖經是知識,然而知識叫人自高,(林前8:1)所以就不讀聖經以自表謙卑,而用門徒訓練手冊取代了讀經,或者藉著說方言專求聖靈感動:太可悲了,中了魔鬼的詭計。然而當他們受感動時,卻不分辨到底是魔鬼的試探還是聖靈的啟示,因為不曾把神的話藏在心裡,所以不認識主的聲音。(約10:4)當然,只有神學和聖經的學術研究,卻不認識聖靈的人們,就像聖經中記載的法利賽人一樣,不願意到主耶穌這裡來得生命。(約5:39)
聖靈就是耶稣的靈(徒16:7),爲基督作見證(約15:26),也就是 真理的靈(約15:26),因此,從聖靈來的啓示不會和聖經的原則不一樣,因爲聖經是   神自己的啓示,也是爲基督作見證的(約5:39)。三位格完全獨立、完全合一、不會有任何細微不一致的地方。主耶稣提及自己是從神那裏來的證據,就是「講 神的話」,因爲 神將聖靈無限量地賜給他(約3:34)。這表明使人能「講 神的話」是聖靈的工作。也表明聖靈對人的影響有程度上的不同;耶稣受聖靈的影響是無限量的。同樣的,基督徒所說的話,有多少是 神的心意,也能看出他受到聖靈的影響有多少;由於聖靈對一般人的影響程度有限,因此,不是所有感動都是從聖靈而來。因為全世界都臥在惡者的手下,(約壹5:19)那麽,既然人心裏所充滿的又大多數是從世界來的,口裏就說出來大多數是污穢人心的(可7:20-23,太12:34;路6:45)。

所以,被聖靈充滿的更清楚的證據,應該是口裏經常說出 神的話;就是更加明白聖經,傳揚並順服主的道。因為心裏被聖靈充滿,口裏就自然地說出 神的話(徒2:11);反之,心裏充滿自己的心意,說出來的話就不會是從   神而來的話。另外,主還說,聖靈是要叫基督徒想起主耶稣基督所講的一切話(約14:26),因此,被聖靈充滿的人一定是更明白聖經,更願意花時間讀主的話語,而絕對不會輕看聖經的價值。不但如此,主耶稣還說:「 使人活的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是靈、是生命(約6:63)。」在此,「肉體是無益的」這句話,從約翰福音第六章來看,是指著「人的肉和血是沒有益處的」。人不論作什麼都不會都對自己或別人的靈性有幫助;只有藉著「主的話」才能影響人的靈性,這也說明聖靈的工作與聖經是息息相關,爲要叫信他的人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