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的愛」是罪人最喜歡的,因為不必付出代價去回應對方的愛,然而享受對方付出的一切。就像世上漂亮的女子,周圍總是有一群追求的男子環繞著她。這女子喜歡的,是給盡了各樣好處卻不求一點回饋的男子。事實上沒有一個美女子,可以找著這樣的男人。結果不是沒找著變成老小姐,就是認為受騙找錯人了。表面的原因是沒有這樣的男人,更重要的原因是,男女之間愛是兩人契合的約定;只有單面付出的夫婦的恩愛關係是不存在的。在此,讓我給愛的關係一個名稱叫「恩約」。這恩約就像一張宣紙和膠帶黏在一起,說不清楚是誰吸引了誰。反之。「無條件的愛」就像膠帶貼在油布上,就兩邊都壞了黏不在一起。
神與人之間的愛也是個恩約,那麼就不是神一方面有愛的定義就夠了。有人說, 在創造萬有的時候開始, 神供應人一切的需要,人可以在伊甸園裡享受一切,這是「無條件的愛」。不,他忘記了一個條件,就是不許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吃了以後死就臨到這人。就要被趕出伊甸園。那麼,離開伊甸園之後,神仍然信實地供應一切,這應該是「無條件的愛」了吧!不,有個條件:人得汗流滿面才得餬口,不努力還是會餓死的 。所以,恩約的愛是在雙方約定的條件滿足之下,這愛才能在兩者之間成立。比如出埃及記20章4-6節,十誡的第二戒說:
4 “不可為自己做偶像,也不可做天上、地下和地底下水中各物的形象。 5 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主你們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惡我的,我必追討他們的罪,從父親到兒子,直到三四代。 6 愛我和遵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在祂的百姓當中,神施行慈愛的條件是,人愛神遵守神的誡命,不拜偶像,不拜別神。這是個恩約的愛,守約的才在這個愛裏面。就如救贖的愛是個恩約的愛。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得永生的人的條件是要信神的獨生子。這樣的愛不是博愛或泛愛,而是一個愛的約定。所以,不回應神恩約的呼召的人,得不到救恩。
然而,恩典才是沒有回應條件的。神讓摩西看祂的榮耀是恩典,摩西不需要作甚麼以滿足條件。如出33:18-20所記載:
18 摩西說:“求你給我看看你的榮耀。” 19 耶和華說:“我要使我的一切美善都在你面前經過,並且要把我的名字在你面前宣告出來;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20 他又說:“你不能看我的臉,因為沒有人看見了我還能活著。”
因此, 神發出恩典是:由祂全權決定向誰施恩典。沒有人能評斷祂恩典的品質、對象。比如,使徒保羅在羅9:11-18,說明神的揀選是恩典,所以沒有條件的,而且是人不能參與這恩典施與的決定:
11 雙生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也沒有行出來(為要堅定 神揀選人的旨意, 12 不是由於行為,而是由於那呼召者), 神就對她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13 正如經上所記的:“我愛雅各,卻惡以掃。” 14 既是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 神不公平嗎?絕對不會! 15 因為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6 這樣看來,既不是出於人意,也不是由於人為,只在於那憐憫人的 神。 17 經上有話對法老說:“我把你興起來,是要藉著你顯出我的大能,並且使我的名傳遍全地。” 18 這樣看來,他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願意誰剛硬就使誰剛硬。
又比如,「祂使太陽照惡人,也照好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這是 神給世上所有人「恩典的愛」。人不論作甚麼都不能影響太陽的運轉,和雨量的多少。人想要陽光的得到了,不想要的也得到了。想要降雨的得到了;不想要的也得到了。這是恩典。也是因為 神的信實,使全世上的人從祂那裡得「恩典的愛」。所以,愛世人是不分他是甚麼人。 神藉著他的兒女發揮這「恩典的愛」, 將耶穌基督福音傳到萬邦 。但是神救贖的愛本身,卻是不信耶穌的人所得不著的,就像馬太福音中從耶穌的話,也可以看出救恩的對象是有選擇性的:
「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太9:12-13)
當時這話是講給非常懂聖經,以摩西五經(torah)基礎編撰成律法條文,以供別人遵行的經學家。他們認為自己是義人,不需要耶穌就可以得到生命。他們認為自己是健康的,所以主耶穌基督才這麼說。這話再次指明人不回應 神的恩約,亦即不要讓耶穌作救主的人, 神的愛是臨不到他身上的。
1 件のコメント:
讀了這篇文章,使我更清楚地分清了“恩典的愛”與“恩約的愛”的不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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