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月曜日

問題: 為什麼 「伊甸園」 中要有 「禁果」呢?如果沒有的話,人豈不就不犯罪了嗎?

解答:
如果 神沒有給人律法或生活規則,就表示祂對人沒有計畫、沒有旨意,那麼人的存在就沒有什麼意義。聖經告訴我們,人是 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和樣式創造的,其 最終目的 是要讓祂自己能與人同住;所以人不是像機器一樣,沒有自己的思想,而是擁有完全自主的思想與決定權。於是 神將人安排在伊甸園裡,讓人可以完全自由地做出自己的決定完全順服祂;這是 神形象和樣式的表現。因此,人的性情才可以變成能與 神匹配,祂才願意與人永遠同住。
然而人的身體是由塵土所造,是屬土的血肉之體,是不能承受 神國的。因此必定有一個改變的過程,使屬土的身體變成屬靈的身體。這個過程開始的第一步驟是人的墮落,就是不聽從 神為人所立的禁令:不可吃「禁果」否則人必定要死。人類的始祖在受試探時,決定不聽從 神的禁令。於是屬土的身體成為會漸漸朽壞必死的身體。這是人類在 神的安排和預料之中必經的途徑。
因此,在人間顯出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的必然結局。認為沒有 神的人,他們的結局是永遠在「地獄火湖」裡受刑罰。願意 順服 神的則要藉著信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的降生、代死、復活可以出死入生,將來得永生,然後人的性情才能漸漸與 神匹配。等到最後在獨一真 神的國裡, 神要賜每人一個新的屬靈的身體;這時人的存在目的才算完成。聖經裡稱此為「完全得贖」。
這好比釀造葡萄酒的過程中,葡萄必須有腐敗分解的現象。香甜的葡萄是在酒桶裡經過腐爛分解,使醣分變成酒精和二氧化碳。如果沒有這種過程,香醇的美酒就不能產生。這類的腐敗的過程是特意安排設計,為要達到特定品味的美酒,但最後也撇棄美酒以外的酒渣。 神創造人正是像這個釀造過程,一定要人經過全然的墮落,藉此 神也讓人能明白自己需要救恩。因此,人最終能夠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大功,達到內外皆臻完美的地步。以至於「 神與人同住」的計畫得以完成。
由此可見,「禁果」 是這「完全得贖」的過程中必要的工具。這救贖的過程也如同雕刻家手中的刀子,將一塊木頭的部分雕去,留下來的木頭就是個美麗的藝術品。由於那塊木頭的每一部分的去留都由雕刻家全權決定。所以,獨一的真 神就像這位雕刻家一樣,預定誰被撇棄的,那人就會堅持拒絕承認有一位獨一真 神,甚至完全肯定自己作了這個滿意的決定;反之,也沒有一個願意來順服 神的人會被撇棄。因此,最終人在 神的審判台前,沒有一個可以不服或向祂強嘴狡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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