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们,你们蒙召得了自由;只是不可把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凭着爱心互相服事。 因为全部的律法,都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成全了。 你们要谨慎,如果相 咬相吞,恐怕彼此都要毁灭了。 (加 5:13-15 CNV)
“蒙召得了自由”的人就是“因信称义”的人,应该是不再被律法定罪,是脱离罪的权势所掌控的人。蒙召的人向教会宣告自己是个罪人,宣告信耶稣做救主,且受了教会的洗礼;然而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虽然表面上的仪文所要求的都满足了,但他们内心如果没有重生,就看不见 神的国。在行为上仍然要相咬相吞;没有显出 神的国的公义、和睦,以及圣灵里的喜乐。(参见 罗 14:17 CNV)由于这等人以为律法已经不能定罪他们了,所以自由放任地随己意而行,生活中表现出没有重生的现象,在教会里靠着自私的肉体与人相争而不求和睦,这样的人最后是要灭亡的。
他们在教会里往往把持着一些事奉,在其中“作威作福”像是士师 以利 的两个儿子一样。岂不知在教会中的事奉都要像仆人做工一样,带着无条件服务主人的态度;相反的,还有一些人只把事奉看成得天上奖赏的途径,但抢到手之后却“爱做不做”的,因为出席聚会也是“爱来不来”像是来旅店客居的。再极端一点的人,甚至不到教会去了,因为不想看到这些人,眼不见为净,以为只要个人在家里祷告,读经就是合主的心意了;这就掉进魔鬼的陷阱里了。这些人如不听劝,他们最后的结局就成了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的反面教材。将来要应验主耶稣所说过的,“21不是每一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入天国,唯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22 到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难道我们没有奉你的名讲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过许多神迹吗?』23但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
世上被称为“基督徒”的这一群人就是“天国”。天国就好像是十个童女在等侯新郎来,一同去参加筵席。她们分成各五个童女的两组人。一组是预备好油来等候的五个童女,当主来就都进去了;另有一组童女虽然来等候,而没有预备油,后来新郎来了才去预备油,回来时就太晚了,因为筵席的门关闭,再也进不去了;于是只得哀哭切齿。(参见 太 25:1-13)在四福音书里记载了主耶稣所用的许多形容天国的比喻,其中所用的人、事、物都是分成两组;一组是真的,一组是假的;一组被 主取走,一组被 主撇下。而被撇下的和取走的是类似的,只是那被撇下的都是比喻自我中心的人,因此主看不上他们,就像创世记里记载的 该隐 一样。所以,基督徒一定要属于一个教会,才有机会得救。主耶稣基督要门徒们彼此相爱,这只有在教会中才能做得到,因为顺服主的话的人才是属主的。 若一个人独居则没有对象可以彼此相爱,就不合神的心意了;这也说明了“那人独居不好”的原因。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命,因此,最具体“爱主”的表现,就是在圣徒之间彼此相爱;只有“爱教会”才能具体表达“爱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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