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月曜日

万民得福的使命

新约时代信耶稣得救的人,都像是“以色列人”一样。这些人没有什么可夸的,因为都是按着神喜悦的旨意“蒙拣选的人”。圣经还告诉我们说:“3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是应当称颂的。他在基督里,曾经把天上各种属灵的福分赐给我们:4就如创立世界以前,他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因着爱,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没有瑕疵。5他又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6好使他恩典的荣耀得着颂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赐给我们的。祂照着自己在基督里预先安排的美意,使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3-6) 没有可夸是因为 神在创世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一些人,让他们和耶稣基督相似。万国中会有许多人得救,就是成为的荣耀的器皿,这就是“万民得福”的意义。有人在远方传福音,也有人在自己的社区传福音。我们去到远方的人传福音、设立教会,后来那地方也就成为我们设立的教会的社区了。我们带着“亚伯拉罕的那后裔”(耶稣基督)的福分去到远方,把“得荣耀的器皿”聚在一起成为教会。但后来当地教会也就把“那福分”继续传给周围的万民。
但有些福音派的教导,竟然把人会不会得救归功于“传福音的人”的努力,而且鼓励(逼迫)人人传福音;这是不合“使徒的教训”。主差派72门徒去传福音,没有差派人人都去传福音。主没有给“传福音恩赐”的,就不会要求他们去传。其实“传福音的人”也没有什么可夸的,因为“传福音”是一种基督赐给教会的恩赐。得到这样恩赐的人是“有责任”,按着神所赐的“恩赐大小”,尽力服事。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9:16-18如此说:“16我传福音原是没有可夸的,因我不能不传。如果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17如果我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即使不甘心,这职责还是托付我了。18那么,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时,叫人免费得着福音。这样,我就没有用过传福音可以享有的权利了。” 所以使徒保罗教导众圣徒,要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以致於可以合适地与众圣徒同心合意,一同兴旺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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