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聖經就像讀任何一本書都一樣的,不能斷章取義。如果只是看「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樣的一句話,似乎怎麼解釋都可以;這就叫「斷章取義」。過去聽講道,曾經有人解釋這段經文說:「先信主的不要太驕傲,你會變成在後的,後信主的不要氣餒,你會在前的。」這話聽起來還蠻有分量的,又有警誡,又有鼓勵。但是和本來經文的意思完全無關。注意,讀經不可斷章取義(系統神學有時候會犯這個毛病),一定要完整地閱讀那包含這句話的段落,然後才能肯定經文的意思。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一處經文不會是同時具有許多不同意義的。
「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句話在聖經上出現了四次。兩次連續出現在馬太19:30和20:16,一次出現在馬可10:31,另一次出現在路加13:30。前三次的經文都出現在「富有的少年官來問耶穌怎樣得永生」這件事之後。富有的「少年官」行全律法,但不能放下一切來跟隨主,因為他的錢很多。主耶穌對門徒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有錢的人是很難進天國的。」因為不能放下錢財來跟隨主。並且主耶穌也曾說「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但能放下一切來跟隨主的要得救。馬太福音19章的最後一句話,主耶穌說:「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首先,讓我們一起看這句話的前兩個出處,就是在在馬太福音19和20章連續的兩段經文。這應該是連續的完整段落。
馬太福音19:16-30
16有一個人前來見耶穌,說:“老師,我要作甚麼善事,才可以得著永生?” 17耶穌說:“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只有一位是善的。如果你想進入永生,就應當遵守誡命。” 18他問:“甚麼誡命?”耶穌回答:“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供; 19當孝敬父母,當愛人如己’。” 20那青年對他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 21耶穌對他說:“如果你想要完全,就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你就必定有財寶在天上,而且你要來跟從我。” 22那青年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原來他的財產很多。 23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有錢的人是很難進天國的。 24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眼,比有錢的人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25 門徒聽見了,十分驚奇,就問他:“這樣,誰可以得救呢?” 26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 神卻凡事都能。” 27那時彼得對他說:“你看,我們已經捨棄一切跟從了你,我們會得到甚麼呢?” 28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到了萬物更新,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的時候,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也會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 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的,他必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30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仔細閱讀以上的經文段落,第一部分都是說到富有的少年官,他算是「在前的」,不是因為先聽見福音,因為十二門徒們比他還早聽見福音而且信了。而是根據「少年官」所問的問題「老師,我要作甚麼善事,才可以得著永生?」加上他回答耶穌摩西的律法他已經都做到了。所以門徒說:「這樣,誰可以得救呢?」從這話可以推斷當時的人對於「得救」的看法。就是守律法並且在地上有財富,像「少年官」的人最有資格「得救」。那麼在門徒的心目中,「在前的」應該是指在「行善事」上多有累積的人,也是比較「合格的」人。;然而主耶穌卻說必須捨棄財富救濟窮人,然後還要來跟隨他(這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的窮人),這是無人能行的事。因此這「少年官」沒有立刻來跟隨主,就是在「得救」的事上是「不合格的」,也就是「在後」。而當時的人所認為「在後的」,應該是指著各種不同程度上違反律法的人,或是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見路加福音13:22-30),在「得救」的事上他們是「不合格的」;但他們一聽見福音卻立即跟隨了主耶穌而「得救」,就是被主算為「合格的」,所以他們是「在前」。在此,也是主讓人知道救恩是出於神,是天父吸引人(約翰福音6:44),而不是人的努力以至於「合格」;因為救恩是無人有能力自取的,而是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也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對於十二門徒的「捨己跟隨主」可以的什麼,主的回應是在末日主 神要給他們「審判以色列人的權柄」為獎賞;這只有十二門徒能得到,因為主說他們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然而在世上人間,「得救」會持續有一個現象,就是「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根據以上的探討,這句話的意義可以歸納如下:
它針對兩種人的狀況的比較:「在前」是「合格」,「在後」是「不合格」。在這個經文段落裡表達了一個觀念:人認為「在前」的,在 神眼裡卻是不合格的;相反的,在人認為「在後」的,就是不合格的, 神卻使他「合格」。門徒們認為自己不如「少年官」,主卻使他們得救;被門徒認為最合格得救的「少年官」,卻是非常難進天國的比駱駝穿針眼還難,但不是不可能的,只要 神肯他就能得救。然而門徒們在各方面是「在後」的,他們只不過是不合格的窮漁夫而已; 神卻使他們放下一切來跟隨主耶穌而「得救」,就成了「在前」的人。這樣看來,順服 神的律法是應該的,不會因此有主獎賞;為主的名的緣故犧牲自己的需要的人,要在今生得各樣福分且來世得永生。
接續十九章主耶穌繼續以用「天國」的比喻來說明「得救」。前面「少年官」提到「做善事」和「得永生」的關係。因此接著用葡萄園裡的「做工」和「一個銀幣」的關係來做比喻;這實在太妙了。
馬太福音20:1-16
1 “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早出去雇請工人到他的葡萄園工作。 2 他和工人講定了一天的工錢是一個銀幣,然後派他們到葡萄園去。3大約九點鐘,他又出去,看見還有人閒站在街市上, 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到葡萄園來吧,我會給你們合理的工錢。’ 5他們就去了。約在正午和下午三點鐘,他又出去,也是這樣作。 6下午五點鐘左右,他再出去,看見還有人站著,就問他們:’你們為甚麼整天站在這裡不去作工?’ 7他們回答:’沒有人用我們。’他說:‘你們也到葡萄園來吧。’ 8到了黃昏,園主對管工說:’把工人叫來,給他們工錢,從最後的開始,到最先來的。’ 9那些下午五點鐘才開始作工的人來了,每個人都領到一個銀幣。10最先作工的人也來了,以為會多得一點,但每個人也是領到一個銀幣。11他們領到之後,就埋怨家主,說:12’我們整天在烈日之下勞苦,這些後來的人只工作了一個小時,你卻給他們跟我們一樣的工錢。’ 13家主回答他們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待你。你我不是講定了一個銀幣嗎?14拿你的工錢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是我的主意。15難道我不可以照自己的主意用我的財物嗎?還是因為我仁慈你就嫉妒呢?’ 16因此,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
在上述的經文裡,「天國」好像是個「工人與主人約定的關係」,完全根據主人的主意。先進園子工作的要後出園子,後進園子工作的要先出園子;這也是主人安排先進來的工人們看見,所有比他們晚來的人們都和他一樣得一個銀幣。也就是在園子裡多做工和少做工的都拿一樣的銀幣;這完全根據園主和工人各別的約定。進園子的人都和園主立約的,而園子是做工的地方,不是「天國」而像是地上的舊約以色列百姓的社會,猶太人舊約的宗教世界;也是到如今還存在以律法約束人心的社會。
「發工資的時候」代表「決志信主」或者「進入天國」而不是「末日的審判」,因為所有的人不論高興或生氣都得到「一個銀幣」,最後沒有任何人被撇下或被丟在黑暗裡。因此,所有的工人都一樣得「一個銀幣」就是一樣的「捨己跟隨耶穌」。進天國的人都和主人立約,而且願意接受「捨己跟隨耶穌」的人。然而行了越多律法的人,越不願意接受只是「捨己跟隨耶穌」就能得救。因為任何被揀選的人都只要「信耶穌」就能夠進天國,所以還沒有信耶穌之前就擁有越多善行的人,越晚願意放棄自己所積的德行而來信耶穌做救主;不過這也是主的安排。這樣的比喻,讓我們明白「天國」就是「進入救恩」是出於 神的主權和恩典;是主給恩典呼召人進入「天國」,而不是人的勞苦可以賺來「得救」。所以,「在前的」是勞苦的像守律法或有好品行的人,還要討價還價,不肯放棄自己做工的價值,所以在「得救」的事上是「在後」;相反的,「在後的」是比較少勞苦的,像是在不同程度上不守律法的各樣罪人或品行不好的人。他們就很快捨棄一切,跟隨了耶穌而得救了;這時他們都成了「在前」的。
對於現代的世界各國的人而言,的確比猶太人「在後」聽見福音,卻是「在前」跟隨耶穌基督。馬太福音20章葡萄園的比喻,就是再次更活潑地把「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句話講得更明瞭。先進園子的像是富有的「少年官」,對於舊約時代 神家裡的賜福和律法都很清楚。後進園子的就像其他不全守律法的人。他們是立刻接受了主人給的「一個銀錢」的人,就是跟隨主的人。猶太人不能放棄他們已經擁有的,不論是律法或是錢財,所以不能來跟隨主耶穌基督。現今外邦人當中,也有很多人不能放棄世上的榮華或金錢的追求,所以雖比別人先聽見福音,也不能放下一切來跟隨主。反而在世上毫無成就和理想的人,先跟隨了主耶穌基督進入「天國」。路加還記載了一段,世界各地的人都要來到神的國裡一同坐席,有些猶太人卻被趕在外面。這段記載在路加福音13:22-30的最後也用「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來總結主耶穌基督的救恩。經文如下:
22耶穌經過各城各鄉,往耶路撒冷去,沿途教導人。23有一個人問他:“主啊,是不是只有很少的人得救呢?”他對眾人說:24“你們應當竭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許多人要進去,卻是不能。25等到家主起來關上門,你們站在門外叩門說:’主啊,給我們開門!’他要回答你們:‘我不知道你們是從哪裡來的。’ 26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街上教導過人。’ 27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從哪裡來的;你們所有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28當你們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 神的國裡的時候,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29從東從南,從西從北,將有人來,在 神的國裡吃飯。30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