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经文: 利6:19-23,8:28,彼前2:5,罗12:1,彼前3:17-18,
主 对于祭司有完全献身的要求。祂 对摩西说:“亚伦和他的子孙,在受膏的日子要献给 主 的供物,就是一公斤的细麵,作常献的素祭,早晨献一半,晚上献一半。你要把这些细麵在煎盘上用油调和作饼,烘好了,你就拿进来;将擘成碎块的素祭献上,献给 主 为馨香的祭。亚伦的子孙继承他作受膏立的祭司的,都要献这素祭,把它完全焚烧,献给 主 ,作永远的律例。凡是祭司献的素祭都要完全焚烧,不可以吃。”
这“饼”就是象徵他们的身体,就像主耶稣基督在被卖的那夜,与门徒们一起共进晚餐的时候,拿起桌上的无酵饼来,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擘开的;...”这些亚伦的后代要成为祭司时的献祭,其中献上的饼是“擘成碎块”完全焚烧;就是完全属 神的意思。从主耶稣本身来看,“擘饼”对他自己意义如何呢?为什么不拿起羊羔说,这是我的身体呢?或许他第二天所要受的苦,也象徵着律法里所规定,在设立大祭司的献祭时,要将无酵饼与赎罪祭同献在祭坛上烧了的。也就是说,主耶稣要被设立为“尊荣的大祭司”,是藉着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身子,同时代表无酵饼与羔羊被献在祭坛上。这是主耶稣成全了旧约律法中膏立大祭司时,所规定献祭的方式。因为他要为我们成为赎罪祭,而这方式也是为我们成为天上代求的大祭司的宣告仪式。
如今基督徒是蒙拣选的族类,是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民,是属 神的子民,所以也应该像祭司一样,完全将自己献上;就是完全顺服神的旨意。即使 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受苦,那么为行善受苦,总比为行恶受苦好。因为基督也曾一次为你们的罪死了,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领你们到 神面前。就肉体的方面说,他曾死去;就灵的方面说,他复活了。
因此,基督徒也当没有自己的旨意,像是将自己的“饼”擘成碎块;绝不追求个人的权利。特别是服事众人的时候,更不能有一点和人攀比的心理,或要争取与人公平;确实等候主的带领,即使 主 没有为我们预备也欢喜快乐。因为我们是属祂君尊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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