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6日土曜日

基督徒與聖經

第一世紀最初基督徒教會的時代,希臘文是當時在地中海周圍唯一通用的語言。使徒們對教會的教導所用的聖經術語,自然都出自希臘文版的「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Septuagint),一般聖經學者們以羅馬數字 LXX 來代表。所以研讀聖經時,對基督徒而言如果用使徒保羅那時代的聖經,就比較容易明白使徒們的教訓;否則基督徒會誤以為猶太教對聖經的解釋才是正統。因此在解釋舊約聖經的時候,首先要明白新約聖經中,主耶穌和使徒們如何說明聖經本身的用途和來源。主耶穌基督曾說:「為我做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也曾教導門徒說:「摩西的律法、先知書和詩篇上所記關於我的一切事,都必定應驗。」(路 24:44) 使徒保羅也教導說:「全部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 為要使屬 神的人裝備好,可以完成各樣的善工。 」(提後 3:16-17) 使徒彼得也曾說:「最要緊的,你們應當知道:聖經所有的預言,都不是先知自己的見解, 因為預言不是出於人意的,而是人受聖靈的感動,說出從 神而來的話。」 (彼後 1:20-21) 可見舊約聖經對基督徒而言,不是一本滿了條文的教規,而是一本啟示神和祂心意的經典,可以使人被預備好,以便行神要人行的善事;而不是按摩西律法條文行就算行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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