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這名字如果不改的話,有一些危害的確已經在發生了。特別是對於「三一神」和「基督論」的認識,「耶和華」這「神的名字」的讀法使得新、舊聖經之間內容混淆不清。因此不能明確地根據全本聖經內容正確地推導神學觀。
使徒保羅教導,「耶穌基督是與神同等的」,然而他降卑自己而來到世上(腓2:6-7)。初代教會都遵從這個教導,就是他與天父原來是同等的。另外,華人的基督教常教導聖徒們「耶和華」是天父的名字;然而這在神學上是個嚴重的錯誤,因為這暗示在舊約時代,神不是三位一體的。正確地說,「耶和華」是「三一神」的名字;在舊約聖經中當 神顯現時被稱為「耶和華」(創18:1),這是人子的顯現;當人向「耶和華」禱告,這垂聽禱告的是「天父」(出9:39);當「耶和華」的靈降在人身上;就是聖靈的同在(創6:3;士11:29)。
然而在華人基督徒當中,因為許多現代詩歌頻繁地用「耶和華」當作天父的名字,以至於對「三位一體」的神學已經越來越混亂了;變成沒有聖經根據「無法搞清楚」的神學。最嚴重的是在這樣的狀況下,「耶穌基督」所說的話就更難明白了,因為這讀法是由人猜測出來的「耶和華」的這名稱被定為「天父」的名字。但耶穌基督卻說自己就是與亞伯拉罕相遇的那一位(約8:55-58),就是創世記18:1的「耶和華」。那麼不搞清楚的話,新一代的基督徒對「神」、「基督」、「聖靈」、「救恩」的認識就都要出大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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