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月曜日

基督裡肢體相聯

基督的肢體是彼此需要的;肢體存在的價值, 在於自己有從聖靈來的獨特功用可以服事別人。按著功用而言,各個肢體是不能獨立存在的。

假如腳說:「我不是手,所以我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假如耳朵說:「我不是眼睛,所以我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 假如整個身體只是眼睛,怎樣聽呢?假如整個身體只是耳朵,怎樣聞味呢? 但現在 神按照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一一放在身體上。 假如所有的只是一個肢體,怎能算是身體呢? 但現在肢體雖然很多,身體卻只是一個。 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們。」 (林前12:15-21)

肢體的功用的大小,是根據對別人「生命(就是對耶穌基督的認識與委身)」造就的大小而定。有宣教設立教會、先知講道、傳福音、教導、牧養等恩賜的肢體,對較多人的「生命」有造就;這些應該是比較「體面」的肢體。然而功用大小不是決定肢體存在的必要性。

相反地,身體上那些似乎比較軟弱的肢體,更是不可缺少的。 我們認為身體上不大體面的部分,就更加要把它裝飾得體面;不大美觀的部分,就更加要使它美觀。 我們身體上美觀的部分,就不需要這樣了。但 神卻這樣把身體組成了:格外地把體面加給比較有缺欠的肢體, 好使肢體能夠互相照顧,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 如果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如果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哥林多前書 12:22-26 CNV)

既然每個肢體的功用是個不能改變的事實,是聖靈按自己的旨意分給個人的(林前12:11);即使努力追尋也改變不了的。「體面美觀」的肢體的恩賜,是為著補足那些比較「不體面美觀」肢體們的缺欠。比方,有醫病恩賜的聖徒,就可以來服事健康狀況不好的聖徒們,使他們經歷主的醫治;然而這對屬靈生命影響不大,所以,有醫病恩賜的肢體 是個比較不「體面美觀」的肢體;而在屬靈生命上能夠當眾人的榜樣又善於教導的聖徒,則是個「體面美觀」的肢體。

肢體之間彼此密切地相助之下,倘若任何肢體受痛苦都會影響其他的肢體,所以,要為他們禱告也要在基督的愛裡誠實相勸;特別針對在他們個人身上造成痛苦的原因。一般說來,這些原因都是由罪而來,也可能因為不願意順服主的話所帶來的管教。因此,同一個「身體(就是教會)」裏的肢體應該誠實地彼此交通,彼此代禱。至於肢體快樂的事,必定是指著使人更認識神、更靠主勝過「那仇敵」、更聖潔、更多順服神、更能愛人、更像神的兒子等類永遠長存的事。

然而現今惡者在世上所做的,是讓人爭取各人隱私權,以致於可以隱藏罪惡;固然這也是為避免不法的事臨到自己而設下的防範措施,但是聖徒之間就因此而缺乏彼此靈裏的同心建造。總之,教會全體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每一個人都是作肢體的。 神在教會裡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神蹟的,再其次是有醫病恩賜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各種方言的。 難道都是使徒嗎?都是先知嗎?都是教師嗎?都是行神蹟的嗎? 都是有醫病恩賜的嗎?都是說方言的嗎?都是翻譯方言的嗎? 你們卻要熱切地追求那些更大的恩賜。 (哥林多前書 12:27-31 CNV) 這「更大的恩賜」是人人都可追求的,就是「捨己的愛」(林前13:4-8),是永遠長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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