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罗对罗马的基督徒们,说:「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罗 12:3 )」 这一节经文有一个关键部分,就是「应该照着 神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这信心如何,难道根据个人的感觉吗?那么这信心和自己的妄想怎样区分呢?首先,因为是神分给个人的,所以必定可以从圣经里得到一个分辨的原则。以这从神而来的信心面对自己,才能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
上述从神来的信心不是放弃事实,反而是面对事实;比方,「相信有神」不是放弃事实,而是面对一个「无法证明神不存在」的事实。又如亚伯拉罕和撒拉听见了主对他们说,他们明年的这个时候要生一个儿子。他们没有自欺而不敢面对自己已经老迈的事实;撒拉的「暗笑」正表示他们清楚事实的状态。同时,他们面对神说的话时,也将其完全当作事实,且是必然成就的应许,因为他们完全接受了「主没有难成的事」为事实;这才是从神来的信心。另一面,比如,扫罗王很在乎百姓有没有留下来一起去打仗,而不听从主的吩咐;这显明他没有面对「战争胜负不是以人数来决定」的事实。又如基甸顺服 神只带300人面对成千上万的敌军;这是显示他面对「战争胜负是神决定」的事实,即使军队的人少数也没有关系,胜败完全由主决定。所以,神借着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
「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都是人所不能决定的事实。比方,「人必定要死」、「从来没有人能救自己不死」;这些都是事实。然而「神使被钉十字架的耶稣从死里复活」、「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些「神的应许」都是初代圣徒们以血以命见证的事实。 因此,完全接受这些为福音的事实,才是真信心;相反的,那些相信「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以外还有神的,都是没有根据事的迷信。因此,不信有神的人也是迷信,因为没有根据事实以决定是或者不是。
不信的人最喜欢「眼见为凭」的信仰原则。然而这原则无法得到事实,因为人的感官不是事实的根据,甚至科学的观察和仪器的测量都是不完全的,都只是可靠的猜测而不是事实。所以,相信科学万能也是个迷信。那么,基督徒「相信自己」和「相信神会随人的意旨行事」这些都不是事实,都是人本主义的迷信。所以,只有在独一真神的话语之下相信 神和祂的应许的,才是真正面对事实而有信心的人。信「自己的坚信」能成就理想中的大事,或信自己的想法是合乎神心意的(而不知道神的旨意),这些都是枉信;因为这样的事或成就或不成就,都不在神为属祂的人所设下永远的旨意里,都是些无所谓的事。
简言之,基督徒相信 神借着耶稣基督所成就的使人复活的救恩,即使我们想要的财富、长寿、荣华、健康都没有得到,也继续信「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是独一的真神,祂借着耶稣基督来拯救我们。因此,在基督徒的身上有许多事实必须要面对,首先,我们仍然要面对受恶者随时的试探和诱惑,就是:「自私」、「撒谎」、「诡诈」、「骄傲」、「罪中之乐」、「喜欢捷径」、「荣耀自己」等。其次,必须面对「想要将上列的堕落性情正常化」的事实。然而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求神赐信心将这一切看为罪恶的根源,并依靠 神将它们彻底消除。不论耗时多久也求主赐下恩典,继续依靠主对抗这些引诱和试探,因为我们完全接受「在神没有难成的事」是个事实。这种「面对事实的信心」才是从神来的真信心,才能看自己看得合乎中道,而不落在恶者的陷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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