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聖靈的洗」這件事記載在聖經中主復活之後的預言裡,當時在耶路撒冷耶穌和門徒們一同吃飯的時候,吩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說:「你們要等候父的應許,就是你們聽我講過的, 約翰是用水施洗,但再過幾天,你們要受聖靈的洗。」(徒 1:4,-5)這段主耶穌的預言也是要應驗約珥書所記載,主對先知約珥說:「以後,我要把我的靈 澆灌所有的人。 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 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 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 在那些日子,我也要把我的靈澆灌僕人和婢女。 」(約珥書 2:28-29)對於末世的「外邦基督徒」而言,首先我們沒有受過「約翰的洗」,因此主耶穌對門徒預言天父賜下聖靈的現象,是史上唯一的一次;特別是因為祂對約珥預言時,說了那會「在那些日子」發生在以色列百姓當中的現象。可見當時耶路撒冷的門徒們「受聖靈的洗」有絕對的歷史性,因為是聖靈降靈時的證據,也是主用「火」為他們施洗的應驗(太3:11)。就是在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 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 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 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 聖 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 (徒 2:1-4)這個歷史事件,也開始了主耶穌的對猶太人基督徒的差遣。因為主耶穌升天之前對門徒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 耶路撒冷 、 猶太 全地,和 撒馬利亞 ,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徒1:7, 8)
仔細觀察聖經中聖靈在五旬節降的記載,這些門徒們全都是猶太人。彼得和約翰也都是在五旬節時,被聖靈充滿的.使徒行傳第二章的開頭(根據聖經原文)說:『五旬節到了,他們都聚集在一起…。』 很顯然這裡的『他們』是指著第一章所提到(包括新使徒馬提亞)的12位使徒和120位門徒們在五旬節先受了聖靈,說起別國的話。 那麼當時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沒有受聖靈的洗呢?一般而言,使徒們常常問說:『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
因為自古 神要以色列人不可和外邦人一樣敬拜偶像,然而他們的祖先沒有順服 神的話。因此 神懲罰他們,將他們交在外邦人的手裡。所以,當從被擄之地歸回應許之地,以斯拉就禁止他們和外邦人通婚,甚至將已經結婚的外邦妻子和兒女遣回外邦,免得再落入他們先祖的錯誤。聖經以斯拉記10章10至11节有如下的記載:
以斯拉祭司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對神不忠,娶了外族的女子為妻,增添了以色列的罪過。11現在你們要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所喜悅的旨意,與這地的民族和外族的女子分離。”
因此,在使徒行傳的內容中,描述了 神如何教育猶太聖徒們改變對外邦人的態度;不必再防範外邦人,因為 神藉著他的獨生子已經潔淨了外邦人 。使徒行傳10:15記載,主对彼得说、「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很明顯的, 神用『說別國的話』來教導猶太人;耶穌基督的救恩是給萬邦的 。使徒行傳1:8記載: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聖靈在五旬節降臨,福音被聚集在耶路撒冷的各國人聽見。一百多位聖徒被聖靈充滿,用各種方言講說 神的大作為(徒2∶7-11);這是聖靈為耶穌基督作見證。雖然在耶路撒冷有三千人、五千人得救,於是教會建立起來了,也選出了七位被聖靈充滿的弟兄作執事。但猶太聖徒們還沒有學會要接納外邦人,於是 神就讓他們受不信耶穌的猶太人逼迫,被趕散到外邦地傳揚福音(徒8:1-8)。此時,他們傳福音必須面對兩個群體:
第一, 要面對他們所輕看『以色列和外邦混血』的撒瑪利亞人。耶路撒冷教會的執事腓利到撒瑪利亞宣講基督,就請使徒彼得和約翰去為他們按手受聖靈(徒8:4-17)。因為撒瑪利亞人不是外邦人,所以 神沒有用『說別國的話』來教育猶太聖徒接納撒瑪利亞人。同樣的,當腓利帶領太監信主時,太監沒有『說起別國的話』,因為他們周圍沒有外邦人,而且這太監至少是皈依猶太教的;由他讀以賽亞書就可以作此推斷(徒8:26-30)。
第二, 要面對他们認為不潔淨的外邦人, 神藉著異象教導彼得接受外邦人,傳福音給他們,但彼得沒有看懂。但當猶太聖徒漸漸明白 神的心意,『說方言』的任務也就漸漸完成。在外邦教會就漸漸不需方言要了,也就比較沒有在教會中經常被使用。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4:21-22說:21 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所以,猶太人說方言是為著外邦人能聽見福音,而外邦人信主時說方言是為著向猶太人做得救的證據,使猶太人基督徒能放膽傳福音給萬邦;因為猶太人不信外邦人可以得救。世界萬邦如今有如此多的教會了,上述用方言做證據的需要早在哥林多教會成立後,可以看出方言在教會中的需要迅速減低。若是不能達到教育會眾的功用,在公開聚會中是被禁止的(林前14:28)。因此,教會應該禁止用方言為被聖靈充滿的證據。除了初代教會以外, 神沒有再廣泛使用這項恩賜,方言也不曾再被視爲外邦人得救的必要條件。
但基督徒都需要「領受聖靈」,像約翰福音20章21-23节所述: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靈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
在此「領受聖靈」時,主耶穌沒有要門徒們說起別國的話來。顯然「領受聖靈」和「聖靈的洗(靈洗)」有不同的時代意義;「領受聖靈」是任何一個時代的基督徒必須要有的,而「聖靈的洗」卻是第一代猶太人基督徒認識主要他們「向萬民傳福音」的證據。對於初代教會的聖徒而言,「聖靈的洗」和「約翰的洗」是相對的;復活的耶穌用「火」施洗,施洗的約翰用水施洗。然而末世的外邦教會已經沒有「約翰的洗」了。雖然是水禮但卻是奉父、子、聖靈的名施洗,然後為他們按手以賜下聖靈在這人身上;不需要再以「說方言」為得救的證據。即使不按使他們領受聖靈,聖靈自己也可能像臨到哥尼流的一家人一樣,不經彼得的按手。
初代教會的時期, 神常用外邦人說方言來教導猶太基督徒接納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為基督徒,因為 神已經藉著十字架上的所流的寶血潔淨了他們,就是要聖徒們毫不保留地向全世界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因此,「在那些日子」說方言的目的,是為著不信耶穌的外國人可以聽見福音,也是為著向「不信別人能得救的猶太人」作得救的證據,而不是在外邦教會裡表示被聖靈充滿的證據,因而使人覺得他們比不說方言的人屬靈。更何況現代版的「說方言」不是「說起別國的話」,不能被判定為和「受聖靈的洗」歷史事件有關聯。
基督的肢体是彼此需要的;肢体存在的价值, 在于自己有从圣灵来的独特功用可以服事别人。按着功用而言,各个 肢体是不能独立存在的。
假如脚说:「我不是手,所以我不属于身体。」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于 身体。 假如耳朵说:「我不是眼睛,所以我不属于身体。」它也不能因此就 不属于身体。 假如整个身体只是眼睛,怎样听呢?假如整个身体只是耳朵,怎样闻 味呢? 但现在 神按照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一一放在身体上。 假如所有的只是一个肢体,怎能算是身体呢? 但现在肢体虽然很多,身体却只是一个。 眼睛不能对手说:「我不需要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不需要你 们。」 (林前12:15-21)
肢体的功用的大小,是根据对别人「生命(就是对耶稣基督的认识与 委身)」造就的大小而定。有宣教设立教会、先知讲道、传福音、教 导、牧养等恩赐的肢体,对较多人的「生命」有造就;这些应该是比 较「体面」的肢体。然而功用大小不是决定肢体存在的必要性。
相反地,身体上那些似乎比较软弱的肢体,更是不可缺少的。 我们认为身体上不大体面的部分,就更加要把它装饰得体面;不大美 观的部分,就更加要使它美观。 我们身体上美观的部分,就不需要这样了。但 神却这样把身体组成 了:格外地把体面加给比较有缺欠的肢体, 好使肢体能够互相照顾,免得身体上有了分裂。 如果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如果一个肢体得荣耀, 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 (哥林多前书 12:22-26 CNV)
既然每个肢体的功用是个不能改变的事实,是圣灵按自己的旨意分给 个人的(林前12:11);即使努力追寻也改变不了的。「体面美 观」的肢体的恩赐,是为着补足那些比较「不体面美观」肢体们的缺 欠。比方,有医病恩赐的圣徒,就可以来服事健康状况不好的圣徒们 ,使他们经历主的医治;然而这对属灵生命影响不大,所以,有医病 恩赐的肢体 是个比较不「体面美观」的肢体;而在属灵生命上能够当众人的榜样 又善于教导的圣徒,则是个「体面美观」的肢体。
肢体之间彼此密切地相助之下,倘若任何肢体受痛苦都会影响其他的 肢体,所以,要为他们祷告也要在基督的爱里诚实相劝;特别针对在 他们个人身上造成痛苦的原因。一般说来,这些原因都是由罪而来, 也可能因为不愿意顺服主的话所带来的管教。因此,同一个「身体( 就是教会)」里的肢体应该诚实地彼此交通,彼此代祷。至于肢体快 乐的事,必定是指着使人更认识神、更靠主胜过「那仇敌」、更圣洁 、更多顺服神、更能爱人、更像神的儿子等类永远长存的事。
然而现今恶者在世上所做的,是让人争取各人隐私权,以致于可以隐 藏罪恶;固然这也是为避免不法的事临到自己而设下的防范措施,但 是圣徒之间就因此而缺乏彼此灵里的同心建造。总之,教会全体就是 基督的身体,并且每一个人都是作肢体的。 神在教会里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 是行神迹的,再其次是有医病恩赐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各种 方言的。 难道都是使徒吗?都是先知吗?都是教师吗?都是行神迹的吗? 都是有医病恩赐的吗?都是说方言的吗?都是翻译方言的吗? 你们却要热切地追求那些更大的恩赐。 (哥林多前书 12:27-31 CNV) 这「更大的恩赐」是人人都可追求的,就是「舍己的爱」(林前13 :4-8),是永远长存的。
假如脚说:「我不是手,所以我不属于身体。」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于
肢体的功用的大小,是根据对别人「生命(就是对耶稣基督的认识与
相反地,身体上那些似乎比较软弱的肢体,更是不可缺少的。 我们认为身体上不大体面的部分,就更加要把它装饰得体面;不大美
既然每个肢体的功用是个不能改变的事实,是圣灵按自己的旨意分给
肢体之间彼此密切地相助之下,倘若任何肢体受痛苦都会影响其他的
然而现今恶者在世上所做的,是让人争取各人隐私权,以致于可以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