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日曜日

愛主的人才能謙卑受教

主耶穌說:「那領受我的命令,並且遵守的,就是愛我的;愛我的,我父必定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 CNV)

聖經中,主耶穌和使徒們都教導我們要「依靠祂」,但也要我們努力走窄路,進窄門。祂說:
「你們應當竭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許多人要進去,卻是不能。 」(路 13:24 CNV)
又說: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就結束了。從此, 神的國的福音就傳開了,人人都要努力進去。」 (路 16:16 CNV)

使徒保羅也說:「弟兄們,我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前面的事, 向著目標竭力追求,為要得著 神在基督耶穌裡召我往上去得的獎賞。」 (腓立比書 3:13-14 CNV)

然而,有些牧師們卻常常鼓勵聖徒們「不要靠自己,要凡事依靠神」;而且甚至說:「當你想要順服主的律法時候,就是你已經是靠自己了。」這看起來很正確,很屬靈,但卻是不可行的。因為「不要靠自己」是個無法執行的命令;是什麼都不做?是請  神來做?什麼事都請  神來做?基督徒都殘廢了嗎?

這和聖經講得不一樣。聖經裡彼得和門徒們都決心努力要為主站住;彼得對主說:「就算必須與你一同死,我也決不會不認你。」門徒也都這樣說。 (馬太福音 26:35 CNV)

但結果他們都應驗了主的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主,而其他門徒們像羊群被趕散。他們都體驗了自己的無能軟弱,但是主從死裡復活,賜他們聖靈,使他們都能放膽講論神的道。

因此,如果一個人若不曾要「努力順服主」,永遠不能體會什麼是人的軟弱無能。而一個不能體會自己是軟弱的人,就不會真實地來依靠  神並順服祂的話。這樣的「基督徒」會仍然活在「自我肯定」或者「懶惰逃避」的墮落人性中。


只有先有愛主心願,願意順服神的旨意,才可以確實知道自己的墮落無能,完全無法靠自己遵守主的命令。因此,如此想要愛主順服主話的時候,就發現自己是「小信」的。但基於愛主的緣故,就會哀求主的幫助,開始經歷依靠主,與主同行,心靈更新的生活。聖靈的工作要在這樣的人身上顯出,經歷主的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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