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是因为守全摩西律法,而得到所应许的圣灵。而是因为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就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咒诅的。” 这样,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稣基督里临到外族人,使我们因着信,可以领受所应许的圣灵。 (参见 加 3:5、13-14 CNV)
神以律法将人行为的底限列出,是用来定人的罪,而不是用来称赞人的义行。摩西律法没有应许人可以得永生,而是应许守律法的以色列人,可以活在应许之地蒙福千代;可以与神同住在应许之地上。但恩典和真理却是从信耶稣的福音临到我们,使我们领受圣灵,在爱里完全了律法;不是废掉律法,因为主耶稣说,「律法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简单地说,当我们因信福音而被神称义,领受了所应许的圣灵,我们因此能从心发出爱神爱人的行动,律法就完全不能定罪我们的行为了。
在这个「与圣灵合一」的状况下,我们的努力,与喜爱律法的心,就不是靠肉体。只有那些不借着圣灵与神合一,而要单靠自己决心遵行摩西律法的人,是想靠肉体成全律法,这是神所不喜悦的。然而教会里有许多的教导是不分青红皂白,「只要努力就是靠肉体,就是主不喜悦的。」其实这已经中了撒但的诡计了,因为主耶稣鼓励门徒们,「努力进窄门(路13:24)」,使徒保罗说「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腓3:13)」、「我们劳苦努力正是为此(提前4:10)」;因此,在主里的劳苦努力是不会徒然的。
还有些人将律法「普遍化」,凡是需要遵守的规定,都是「靠行为称义」,这不是圣经上的信息。如果想要讲得更严谨一点,在圣经里一直在重复一个信息,就是在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遵守摩西律法与救恩无关,得到救恩的人一定是完全了摩西律法。」更直接一点地说,「行为上还被十诫定罪的人还没有得到救恩」。所以,不论你懂多少圣经的经文,你的言行是从你信仰的光景发出来的;圣灵绝对不会与一个言行常失控的人同在。(十诫:出20、申5)
神的灵既然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是属于肉体,而是属于圣灵的了。如果人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于基督的。 (罗马书 8:9 CNV) 基督徒有圣灵在他里面,做他的「带领者」,因此会爱主的话,受主的锻炼、看透万事、却没有人能看透他,且爱人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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