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火曜日

归罪于谁


读者提问:
人的不足软弱犯错时,是自己的问题,还是说,什么都可被归类为撒旦的作为? 因为属灵争战有许多的状况需要做判断。像保罗提到他的刺,如果是身体上的,那应该就是上帝做的,如果是性格上的缺陷,这应该说是自己的问题,还是上帝所造的呢?

属灵争战应该是和基本信仰有关的事,比如,彼得劝耶稣不要上十字架,说:「主啊,千万不可这样,这事一定不会发生在你身上的。(太16:21-22)」主耶稣知道这是撒但借着彼得直接的攻击,于是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到我后面去!你是绊脚石,因为你不思念 上帝的事,只思念人的事。(太16:23)」

撒但关切的是能阻扰上帝的救赎计划和人对祂的顺服。又比如,以弗所书6:14-20,如此说:
因此,你们要站稳,用真理当带子束腰,披上公义的胸甲, 把和平的福音预备好了,当作鞋子,穿在脚上, 拿起信心的盾牌,用来扑灭那恶者所有的火箭; 并且要戴上救恩的头盔,拿起圣灵的宝剑,就是 上帝的道, 借着各样的祷告和祈求,随时在圣灵里祈祷,并且要在这事上恒久警醒,为众圣徒祈求。 也要为我祈求,使我传讲的时候,得着当说的话,可以坦然无惧地讲明福音的奥祕, 也使我按着应当说的,放胆宣讲这福音的奥祕。

其中的「真理」、「公义」、「和平」、「信心」、「救恩」这些都是上帝所赐,用作抵挡仇敌的铠甲,都为着在救恩的信仰直接受到撒但攻击时提供保护。所以,凡是能使信主的人跌倒,不再信耶稣做救主的事,都必定是「撒但的攻击」。

其次,「软弱犯罪」一般是从肉体私欲的牵引诱惑造成的,就像以弗所书4:22和雅各书1:14所阐述的:

这旧人是随着迷惑人的私欲渐渐败坏的(弗4:22)。
每一个人受试探,都是被自己的私欲所勾引诱惑的。(雅1:14)。

就是使私欲被运用在人所面对的各样事上,因此往往是涉及人还没得救时所喜好的事;不一定直接带着罪恶,有些事因受私欲的引领而做得过度也属此类的事。

最后,还有一部分是主对祂的儿女们的规正,是属祂的人违背上帝的律法,所以主使用「痛苦的事」叫人远离大小罪恶,心意更新、借着圣灵的工作在心中产生平安。希伯来书12:8-11如此说:

8作儿子的都受过管教。如果你们没有受管教,就是私生子,不是儿子了。9还有,肉身的父亲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们;何况那万灵的父,我们不是更要顺服他而得生吗?10肉身的父亲照着自己的意思管教我们,只有短暂的日子;唯有 上帝管教我们,是为着我们的好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11但是一切管教,在当时似乎不觉得快乐,反觉得痛苦;后来却为那些经过这种操练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来,就是义。

其实,基督徒不必强调「是上帝造出来的」还是「自己的问题」。首先,上帝的创造第七天就停止了,因此「性格缺陷」绝对不会是「上帝造的」。然而没有一件事是「上帝不许」而可以发生的,那么,发生的事仍然有当负责的人或受造物。当「上帝任凭」(罗1:24)人按自己的意思作恶,并不是「责任」就该由 上帝来负,而仍是由想要犯罪的来负责。人的确都有完全的自由与能力去犯罪的,但上帝绝对不会将有罪的当作无罪的,因为这不合上帝的公义(出34:7)。就如在大先知书里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被 上帝使用,攻打悖逆不悔改的犹大国,但他的「骄傲狂妄、自命全能」(但4:30)却不能没有受惩罚,然而不是为着他攻打犹大国的缘故。因此,所有人都在上帝手中,没有一个人可以犯罪而不必负责的。不论人是否信耶稣作救主,主的惩罚都因为人的罪而终必要来到的,对「信的人」这是悔改的机会,也带着恩典;对于不信的人这是无奈的命运,也是必然的灭亡。所以诗篇11975诗人说:「主啊!我知道祢的判语是公义的,为了祢的信实,祢使我受苦。」

对属主的人而言,没有任何一件事是「自己的问题」,即使是我们该受的惩罚,也可以求上帝在其中给恩典,好叫我们忍受得住。耶稣基督教导属他的人要与他合一(约15:1-20),所以连那些与生俱来所谓「性格缺陷」的人,都可以因为与主合一而生命更新(林后5:17);上帝许可这些人因为自己的缺陷而来依靠主(约9:1-3)。那么「在上帝没有难成的事」这话,就应该凭着我们的信心用在这状况里。专心顺服主的话,就像是使用生命树的叶子而得医治(启22:2),使世上万国凡心灵有疾病或缺陷的人带来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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