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4日金曜日

讀者提問:「得救」和「進天國」,是一回事嗎?

讀者提問:
請教牧師,「得救」和「進天國」,是一回事嗎?還有,得救是「現在進行式」嗎?一個真正得救的人,救恩可能會因為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丟掉嗎?如果是,那麼受洗的人,我們似乎沒有恭喜他們的必要,因為能否持續到終點還是未知。
李牧師 答問:
首先,回答問題不能帶著「權威」將自己的答案塞給提問者;而要讓「聖經自己」有權威地回答各人。有人自告奮勇地幫我回答問題,如果用聖經正確地回答,我可以省許多事;但是如果以「自己的權威」回答,我只能很公正地將你的答案移除,因為這違反了我向人分享真理的原則。
有關「得救」這一詞,在聖經中的用法相當一致,都是在一定的前題成立以後才能成立。比如,馬太24:9-13如此說:「9那時人要把你們送去受苦,也要殺害你們,你們要因我的名被萬民恨惡。10那時許多人會失去信仰,彼此出賣,互相恨惡;11也有許多假先知出現,要迷惑許多人。12因為不法的事增加,許多人的愛心就冷淡了。13唯有堅忍到底的,必然得救。」
根據上列經文,基督徒在這種很不利的環境中,直到「得救」來臨之前,唯一必須持續做到的事就是「堅忍到底」;這就是後來「得救」來臨之前必須完成的前題。在此,「得救(σωθήσεται)」是動詞、未來式、敘述形、被動語氣、第三人稱、單數。那麼,不能為著信仰「堅忍到底」的就沒有「得救」。「信仰」是在試驗中持續進行的,但「得救」是最終的結局;然而並不是在人生的結束才能證實這人是否得救。主要試驗人的信心,但屬於祂的人必定蒙祂的保守,而不是人自己藉著「自由意志」來決定。人的「自由意志」是受「肉體」所轄制的,是永遠和私慾緊密連結。因此,凡是以「自由意志」決定信仰的人還沒有「得救」,因為還靠「肉體」而活。一個「得救」的人必定是靠著聖靈抵擋「肉體」,治死身體的惡行。(羅馬書3:12-13)那麼,那些以「自由意志」決定放棄信仰的人,原本就還沒有「得救」過,那又如何談「救恩」的丟失呢?
馬可福音16:16主耶穌如此說:「信而受洗的必定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經文的原文裡,動詞「得救(σωθήσεται)」和前面提到的馬太福音24:13裡的格式完全一樣,是未來式、敘述形、被動語氣、第三人稱、單數。主耶穌說這話時「得救」還沒有來到那些還沒有聽見福音的人身上,而直到「得救」臨到他們之前,必須完成的前題是「信而受洗」。在此,「受洗」不是只是水禮的儀式,而是「聖靈的洗」。因為我們是基督徒,是受主耶穌基督的「靈洗」,而不是施洗約翰的「水洗」。基督徒的施洗以「水」象徵「聖靈」。使徒彼得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聖靈,那白白的恩典。」(使徒行傳2:38)因此必要顯出從聖靈「重生」的表現。只有真的「重生」才能「進神的國」,就是「進天國」。(約翰福音3:5)經常真實地領悟到「肉體的私慾」所造成可憎的大小罪孽,而感到厭惡自己的「舊人」並向主悔改,這是重生的證據。這樣的基督徒不會不確定自己得救與否,而會天天積極地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主,治死自己身體的惡行。如此才能天天心裡喜樂,因為自己知道已經得救,而忍耐等候將來的完全得贖。(羅馬書8:23)所以,使徒保羅接著說:「我們得救(ἐσώθημεν)時就存著這盼望;但是看得見的盼望不是盼望,因為誰會盼望自己看見了的呢?」(羅馬書8:24) 在此,動詞「得救(ἐσώθημεν)」是過去式、敘述形、被動語氣、第一人稱、複數,這表示使徒保羅說話的時候,他和讀者們早都已經「得救」了,而不是「生死未卜」。
可見「得救」和「進天國」必然是指著同一件事。那麼倘若有一人只是「公開受洗和宣告信耶穌作救主」,而沒有內心經常悔改的事實,就不能確定這人是「得救」的,在後來的信仰年日中就會有看起來好像會失去救恩的現象;其實他從來沒有「得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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