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7:1-6
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2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3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
4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6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主耶穌教導門徒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首先,主並沒有說「論斷」是一件惡事,因而吩咐門徒在任何狀況下,一概不許「論斷」。「論斷」這個字的希臘文(κρίνω)是「審判」的意思。人能根據善惡審判一切,這是起源於伊甸園裡的「善惡的知識」果,是屬神的,所以善惡來審判萬物是神聖且嚴格的。這「審判」不論用在誰身上,都要使人受定罪;這種感受是很不舒服的,於是受定罪的人就拿著同樣嚴格的標準論斷對方。當然,人決不會因為是自己先嚴格地論斷了別人,而當同一審判返回自己身上時,就比較能接受論斷;即使表面上態度很好,其實心中是不服的,是想要報復的。因此,主耶穌教導門徒,如果一定要「審判」別人的話,就先要徹底「審判」自己,先被完全糾正,才能看清別人像「眼中的刺」一樣不明顯的錯誤;這是「公平的論斷」。不然,就要被主稱為「假冒為善」的人。
主再進一步教導門徒對於「論斷」的使用不要輕率,因為對於提出「公平的論斷」的人而言,「論斷」本身就像「聖物」一樣寶貴,不是人人都配吃的;而吃「聖物」的意義是「神人相交」、是敬拜神時的重要步驟,也代表吃的人是「聖潔」的(出29:33)。「聖物」既然對敬拜者而言,是極寶貴的;「論斷」也像珍珠一樣寶貴。然而不配被規正的人,就像「狗」、像「豬」都是「不潔」的,都沒有眼光認出它的價值;那麼,就不要將寶貴的「論斷」給那些不能體認其價值的人,免得浪費,也免得他們「反咬」你一口。簡言之,如果不能公平地論斷,就不要論斷人,免得自己被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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