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7日月曜日

圣经神学

学习「圣经神学」不是复诵神学家的方法论,或者只是接受他们的解经成果;这是「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之间最大差别之处。「系统神学」是每一样教义都被神学家解释清楚了,学生是没有必要再推论,只需要接受并遵守这教义集就成了。「圣经神学」却不是神学研究的终结成品,而是一个解经的过程。二十世纪的改革派圣经神学家 霍斯(Geerhardus Vos),曾经对「圣经神学」下了一个定义:
「圣经神学」是「解经神学」的一个分支,是处理已经安置在圣经中 神的「自我启示」的过程。
Biblical Theology is that branch of Exegetical Theology which deals with the process of the self-revelation of God deposited in the Bible.
霍斯又说:「圣经神学」是将启示当作 神的活动,而不是那活动的最终成品。
Biblical Theology deals with revelation as a divine activity, not as the finished product of that activity.

在这「 神的活动」的解经过程里,由整本圣经中重复启示出「圣约」、或「应许」、或「基督」、或「圣殿」、或「救赎」还有主 神早已安置于圣经中的许多 神的「自我启示」。这样的神学显然和「系统神学」有实质上的差异,一个是与圣经联结的活动,一个是以逻辑哲学分析圣经的结果。一个是不断从圣经中得到 神的「自我启示」;一个是神学成品的教义集。这两者有许多不兼容之处,虽然应该不会彼此冲突,但是在启示上必有层次上的大差别。笔者认为这也是霍斯(Vos)从不明显提出这两者必须要有直接关联的原因;然而西敏神学院的葛分(Richard Gaffin)教授和波依崔斯(Vern Poythress)教授都认为,「系统神学」和「圣经神学」两者之间必须有彼此辅助的影响。笔者认为既然两者都是以圣经为依据,那么要造成冲突的可能性极小;再次说,只是启示的层次上会有差别。这或许也是葛分(Gaffin)提醒「系统神学」学者们需要加强解经的原因。

然而「圣经神学」还受「圣经架构」的左右,因为并非每一个「圣经架构」都能达到同样的神学结论。比方,有的学者把圣经的结构以新约和旧约来划分;旧约是 神和以色列民之间的约,新约是 神与基督徒立的约。那么,以色列人是 神特殊的选民,只要守律法就能得救;所以,他们不靠耶稣基督得救。旧约百姓是因行律法称义,新约圣徒是因信称义。这样的架构使得旧约圣经变得与基督徒没有关系,以色列民变成与耶稣基督的救恩无关,而基督教变成是外邦人的专利品。可见,圣经架构被设立的依据是任何「圣经神学」的根本。

其实,「圣经的架构」是可以根据圣经里主耶稣基督的教导和使徒的教训来定义。主耶稣说:「为我作见证的就是这圣经。(约翰福音5:39)」又说:「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定应验。(路加福音24:44)」可见,旧约圣经和新约是完全合一的,新约是从旧约的预言来的,而且解释新约最大的权威就是旧约圣经。这样的构架,旧约新约只有一个「主的会众( ἐκκλησία )」,且都因信称义;新约的会众是旧约会众的延续。新约更新了旧约(耶利米31:31),后约是坚固了前约(罗马书3:31)。在整本救恩的历史中启示: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万物都是从他而来,我们也为了他而活。我们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借着他而有的,我们也是借着他而有的(哥林多前书8:6)。

在这样的「圣经架构」下,主张以「圣经神学」来认识基督教信仰的,要知道自己必须活在不断地「读经解经」的过程之中,使 神的「自我启示」不断被发现,而成全了我们的信仰。所以,首先我们应该要建立解经的能力,而后才能踏入「圣经神学」的领域。进而借着分享在这「圣经神学」规范下的解经成果,以教导「主的会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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