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称呼--肉体(σάρξ
/sarks/)
一般而言,在七十士译本(LXX)中「σάρξ
/sarks/」这个字,中文的翻译常见的有:「肉」、「身体」、「肉身」、「肉体」、「人」、「有气息的」、「有血肉的」等意思,但并不一定带有贬意。然而如此翻译,也会造成许多偏差,而使读者对于圣经的信息产生误解。
根据旧约七十士译本(LXX),原本人被造的时候,是被称为「活的生命(ψυχὴν
ζῶσα)」创世记2:7如此说:
主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活的生命。(笔者改译)
在创世记第二章有两处用到「σάρξ
/sarks/」这个字。创世记2:21,说:
神使那人沉睡。他熟睡的时候,主 神取了他的一根肋骨,又使肉在原处复合。
在七十士译本(LXX)中,这节经文里的「肉」字就是「σάρκα(其原形就是 σάρξ
/sarks/)」。另一处是在创世记2:24,说:
因此人(ἄνθρωπος) 要离开父母,和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同样,在LXX中,这节经文里的「体」字也是「σάρκα(其原形就是
σάρξ
/sarks/)」,「一体」就是「一个肉体」。
但自从人堕落以后,在圣经上对于人的称呼就改用「肉体(σάρξ
/sarks/)」。创世记6:17新译本如此翻译:
看哪,我要使洪水临到地上,消灭天下的生物(σάρκα),就是有生气的活物;在地上的都必定要死。
而和合本翻译成: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肉(σάρκα)、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
这节经文的「有血肉」字也是「
σάρκα(其原形就是
σάρξ
/sarks/)」,就是「肉体」这一词来表达包括人在内的所有「俱有生命活物;就是「
凡地上有肉体、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
」。这样看来,在神的眼里,人已经失去祂所赐的荣耀,和动物一样,用「肉体」来称呼。例如,创世记17:11如此说:
你们都要割去身上的包皮,这就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记号了。
καὶ
περιτμηθήσεσθε τὴν σάρκα τῆς ἀκροβυστίας
ὑμῶν καὶ ἔσται ἐν σημείῳ διαθήκης
ἀνὰ μέσον ἐμοῦ καὶ ὑμῶν (LXX)
中文翻译
「身上的 」这词在希腊文版旧约(LXX)是用「
σάρκα
」的受词(或宾语)格式,其原形就是σάρξ
/sarks/,不是形容词而是名词。所以应该翻译成「肉」。而「包皮」这词是用「τῆς
ἀκροβυστίας
」,是genitive形可以当作形容词,翻成「包皮的」,所以这节圣经笔者认为中文应当翻译成:「你们都要割去包皮的肉,这就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记号了。」
另外,在约珥书2:28,新译本如此翻译:
以后,我要把我的灵浇灌所有的人(
σάρκα
)。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老年人要作异梦,你们的少年人要见异象。
因此,从旧约圣经里「肉体(σάρκα)」的用法,最常见的是用来表达「肉」和「堕落的人」。使徒保罗在罗马书7、8章里,往复地使用「肉体」和「圣灵」相对比,这让人误以为人里面有个不好的性情叫做「肉体」;其实照着旧约圣经的用字习惯,「肉体(σάρκα)」在此应该是指「全人」的意思,来和「圣灵」相比。
比如:罗马书8:6-7,说:
以肉体为念就是死,以圣灵为念就是生命、平安;因为以肉体为念就是与 神为仇,既不服从 神的律法,也的确不能够服从;
根据以上经文,「死」是与「生命」、「平安」相对的,因此必定是同时与身体和内心都有关,而能否服从「
神的律法」是内心的问题。所以,由此看来「肉体」是包括了身体和内心的「全人」,就是「不认识基督的人」,也是「没有基督的灵的人」。这也说明以色列人对于「人」的描述,是「里外一体」的。使徒保罗在罗马书7:5也说: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意思是「属肉体」的人要结成死亡的果子;他从里面发动「恶欲」带动外面的「肢体」去行。这正是用「肉体」来描述世上「不认识基督的人」;不是强调「会犯罪的性情」,而应该是强调会受试探」,且是「全人」里外一致、身心一致的整体。这样的用法并不是使徒自创的,而是根据旧约希腊文版(LXX)的用法。那么,照这样的观念阅读新约圣经,必能使我们有更深刻的领会。
约翰福音8:15,主耶稣说:
你们按着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新译本)
ὑμεῖς
κατὰ τὴν σάρκα κρίνετε, ἐγὼ οὐ κρίνω
οὐδένα.
你们按着肉体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根据前面对于「肉体(σάρκα)」研讨的结果:
「肉体(σάρκα)」包括了身体和内心的「全人」,就是「不认识基督的人」,也就是「没有基督的灵的人」。
按此结论,研读以下经文段落:
12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13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
14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
人「不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这正是「不认识基督的人」的特征,只是个「属肉体」的人。因此,这些人判断耶稣是凭着「肉体」,就是凭着堕落的人有限的思维和见识来判断主耶稣。这里的「肉体」本身并不一定是犯罪的,重点在于其「能力的有限性」、「身体的必朽」、「没有
神同在」、「会受试探」;这样的肉体,里外都是软弱的。
15你们是以外貌(肉体)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ὑμεῖς
κατὰ τὴν σάρκα κρίνετε, ἐγὼ οὐ κρίνω
οὐδένα.
16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
17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
18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3说:
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περὶ
τοῦ υἱοῦ αὐτοῦ τοῦ γενομένου ἐκ
σπέρματος Δαυὶδ κατὰ σάρκα,
主耶稣虽然有从玛利亚来的「肉体」,但是他从小就有「天父」的同在,是不犯罪的。因为主耶稣说:「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对一位荣耀的主而言,借着这样的「肉体」来到世上,的确是个极端的舍己和降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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