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4日土曜日

認識神

一生內心狂妄自大不認識 神的人, 神就把他們安置在滑地,不論是在順境或逆境,神使他們的心剛硬,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 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 他們被驚恐滅盡了。 每天世上千萬人如此面對死亡,心中帶著驚恐和無奈,不情願地走向永遠的刑罰中。
相反的,神常藉著給人困難的環境,使屬祂的人不斷回轉歸向祂。然而人即使相信了主,對於神的認識與體會仍是漸進式的。開始的時候,是從別人的的述說,或藉著書籍明白一些有關神的道理,好像是「風聞有主」;這些都算是「基督道理的開端」。所以,基督徒的信仰不停留在講論信仰的原則,而要進一步在生活上明白主掌管一切,在苦難中學會依靠主而不依靠自己的毅力和計畫,所以,必須體認神絕對的權柄,而放棄自己的旨意來呼求神的引領。像耶穌基督一樣,「不按照自己的旨意,而按照天父的旨意」。當我們看見 神藉著完成在祂旨意中又大又難的事,使我們體驗「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就像是「親眼見主」。
當人認識 神對一切受造物有如此絕對的主權,但卻願意把自己的獨生子為人的罪成了贖罪祭,並差派祂的僕人傳揚這福音,且賜人信心使人能信他作救主。顯明了祂完備的恩典,也使人明白不論是傳的人或是信的人都沒有功勞,都白白地享受了 神的恩典。
(參見 詩篇 73:18-20;約伯記42:1-6;來6:1-3;太28:20;羅10:17;弗2:9;路1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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