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4日土曜日

守聖餐(擘餅聚會)


使徒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聖徒們(就是教會的成員),教導聖餐的意義和規矩。首先說到實際的意義:

我當日傳交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他拿起餅來,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你們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林前 11:23-26 CNV)

在意義上餅代表「主的身體」,杯代表「用主的血所立的新約」。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使聖徒們被提醒:「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 主 活。」 (林後 5:14-15) 因此,聖餐像是一個在舊約中聖徒間的「嚴肅會」,因為申命記如此說:「在主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 節的祭 ; 只當在主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 埃及 的時候,獻逾越 節的祭 。 當在主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 ,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主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申命記 16:5-8)

其次,使徒保羅說到實施的原則,說:
因此,無論甚麼人若用不合適的態度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得罪主的身體、主的血了。 所以人應當省察自己,然後才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那吃喝的人,如果不辨明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 因此,你們中間有許多人是軟弱的,患病的,而且死了 的也不少。 我們若仔細省察自己,就不會受審判了。 (林前 11:27-31 CNV)
這些原則就像以色列人每年在嚴肅會裏吃無效餅,記念羔羊為他們死,使他們免於「殺長子」的災。因此主的聖餐應該採取嚴肅的態度,而不是「外人」可以參加的。這樣的聚會不應該有「不配」的外人在場,免得他們褻瀆了 神。

至於「外人」的定義,則有不同的標準;基本上有兩種標準。一種是凡「以色列人」只要在沒有犯罪的「潔淨」之下的人,都可以參加「嚴肅會」吃聖物。因此,「外人」是「非以色列人」,就是非基督徒。另一種是只有在同一個信仰裡才能一起吃聖物。比如同一個教會有一樣的信仰基準。就像使徒保羅在林前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林前 10:16-17 ) 也因為我們都是「君尊的祭司」,所以聖餐該用祭司吃聖物的標準,就像利未記所說:「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聖物。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而且說:「凡外人不可吃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聖物。 (利未記 22:6-7, 10) 那麼只有教會的成員,而且那天沒有犯罪的人才能領聖餐。例如早期蘇格蘭加爾文改革派的教會,教會成員必須在領聖餐當天得到監督發的「合格幣」,才能憑幣領聖餐。

這些作法都沒有違背聖經的教導,只是慎重的程度不同;當然嚴格一點可以提醒聖徒在行為上更謹慎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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