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完全自由的,否则人怎能想到什么叫做「自由」的观念呢?人类有神的形象和样式,而「自由」是其中最重要的特性。因为
神要人管理全地和一切活物(创1:26-27),神让人可以自己作决定的一切事,当然不必再回头样样求问
神。也因为主说:「所以,凡听见我这些话又遵行的,就像聪明的人,把自己的房子盖在磐石上。」(太7:24「登山宝训」)表示凡是主给人的命令,都期望人决定「遵行」。如果再将主的命令回头一样一样求问主,就是一种不信任主的表现;神期盼人作合祂心意的决定。这种不愿意遵行的现象,在圣经里早就有了;在申命记30:12-14里,主的仆人摩西鼓励以色列百姓说:
11
“其实我今日吩咐你的这诫命,对你并不太难,离你也不太远。12
这诫命不是在天上,以致你说:‘谁替我们上到天上去,为我们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就可以遵行呢?’13
也不是在海外,以致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去,为我们取回来,使我们听见,就可以遵行呢?’14
其实这话离你很近,就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注:这约是和当时的以色列人立的;请参见申命记5:3-5,以弗所书2:11-12)
因此,主用祂的诫命向(完全自由的)人表明他的旨意,但神从来不亲自操纵人的决定,因为祂要人自由自主的地作决定。所以,律法虽然禁止人行某些事,但人还是有完全的自由决定要如何作(或遵守或不遵守),并且为自己的决定负完全的责任。然而,神的旨意在律法以外的部分,是不准许人事先知道的,甚至要使人永远不能知道某些其中的事。因此主借着祂的仆人告诉以色列百姓说:
奥祕的事,是属于主我们的 神的,只有显露的事,是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
有关神的旨意,人只能从祂的仆人或人子的?示而得;也就是今日从圣经里给的?示。但人总喜欢问?示以外的旨意是什么;看起来好像很关心神的旨意,想讨神喜悦。比如,人喜欢问:「神在我个人的婚姻、事业、寿数等,还没有发生的事上的旨意如何呢?」其实这都显明人不愿意遵守神的律法或主的命令(就是「显露的事」),也不尊重
神的作法;不愿意用主所赐的命令和智慧,自由地决定自己所面对的事,并且为所决定的负责。那些未来的「奥祕的事」是属神的,是不应该求问的;求问的人就和去相命、看风水、通灵问卜的人相同。主都不会给答案,除非是
神主动愿意给祂的仆人预先知道的。基督徒却是借着祷告,将未来一切「奥祕的事」都交托在祂的恩手中;这样的信心是主所喜悦的。即使问了主,像是门徒们问主耶稣有关「末日」是什么时候,结果也没得到答案(太24:36)。
当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罪的时候,
主神并没有把人的「自由」的功能收回去或作废、或者减掉一点点,因为神是信实的,是不反悔的
神。圣经上如此说:
「神不是人,必不致说谎,也不是人子,必不致后悔。他说话,怎能不作?他发言,怎能不作成?(民23:19)」
相反的,神却是将人摆在一个能继续行使「自由决定」的环境,圣经创世记第三章22至24节,如此说:
22主 神说:“那人和我们中间的一个相似,能知善恶;现在恐怕他伸出手来,摘取生命树上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23主 神就把他赶出伊甸园,去耕种他自己也是从那里出来的地土。24于是把亚当驱逐出去,又派基路伯在伊甸园的东边,拿着旋转发火燄的剑,把守到生命树去的路。(新译本改译)
经文中清楚表明,神没有让人失去想摘生命树果子的「自由」意愿。在人的心里仍然可以自由地想像着,要如何永远活下去。人类仍然继续在寻找「摘生命树果子」的地方。诚如上列经文所述,主神是用隔离环境的方式,让人的「自由」的意愿达不到功效,而不是让人失去「自由」功能。如果人类真失去「自由」的功能,就不能继续自由地使用「善恶的知识」来判断一切。因为人是照着「自己的善恶标准」,就是
主神诏的「能知善恶」加上自己「自由意愿」,来决定所有的事。
这样的自由的思想,创造出无数的「永生的宗教文化」,比如,中国人的祭祖、埃及人的木乃伊、现代日本人的「人人死后进天国」等。这见证了主神的确完全保留了人类意志的完全自由,以致于有那么多自由的思想,而创造出各式各样的民俗信仰和世界观。人也以这种完全的自由,决定不信「有神」或不信「神是独一的」;决定不信耶稣基督的福音;决定为自己树立「好形象」荣耀自己;决定伤害、偷窃、杀害、毁坏、说谎、奸淫、贪婪,拜偶像等等,数不尽的决定;这些都表达人有完全自由的行为能力。在神不干预之下,世上人人都以不同程度的「自我中心的善恶观」,在私欲和撒但的诱惑下渐渐败坏,?就是圣经中所说的「死在过犯和罪恶中」。
简而言之,只要人自己继续定义善恶,就绝对不会朝着「想认识神」的方向决定,且乐意与独一真神无关,并自由自在地直奔自己的「乐境」(绝对不会有人是被
神逼著作决定的)。因此,人若能脱离这堕落的本性,必定是蒙了神的拯救。就像以弗所书1:4-6所说的:
以弗所书1:4-6
4就如创立世界以前,祂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因着爱,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没有瑕疵。5祂又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6好使祂恩典的荣耀得着颂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赐给我们的。
所以,在神的旨意里祂拣选了一部分人,成为祂的儿子的;而按祂旨意所喜悦的拣选却是个「奥祕的事」,因为它是属主的,是不向人?示的;对得救的人而言,是「荣耀的恩典」,但对将来不会得救的人,他们从来不稀罕和「神」有这层关系。就像法老对摩西说:
「他是谁,我应该听他的话?以致于必须让以色列人离开吗?我不认识他,也不让以色列人离开。(出埃及记5:2
LXX 笔者译)」
然而,蒙拣选的人会得救,是经由圣灵在他们心中的定罪(约翰福音16:5-11),使他们的意志自由自主地决定信耶稣作救主;而不蒙拣选的也是经由人的意志,自由自主地决定不信耶稣作救主,或者让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听见福音且乐意不认识神。而得救的人在今生就「出死入生」,开始做个顺服主命令的。在这个过程中
神没有强迫任何人相信;也没有强迫任何人不可以相信。就像圣经里雅各的儿子约瑟被他的哥哥们卖了。神在整个过程中,奇妙地安排好各样的配合的人事物,使作恶的作成了,受害的也在祂的保守之下虽然遭害,但却达成了神的旨意。所以,约瑟在
神的?示之下,最后在他作埃及的宰相时,对他的哥哥们说:「从前你们有意要害我,但 神有美好的意思在其中,为要成就今日的光景,使许多人的性命得以保全。(创世记50:20)」
因此,将来在受最后审判的时候,人人都是用尽了自己的「自由」的机会。没有信耶稣做救主的人,不论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都是根据亚当夏娃传下来的性情,就是以自己为中心,充分地应用「善恶的知识」所决定的行为。一切都自己作主,与神毫无关系,所以必然无法通过主的审判。甚至于
神惩罚他们时,他们的反应会是带着真实的恨意亵渎神(启示录16:11,21)。总之,全人类对每一件事所作的决定,都是在真实而完全的「自由」的意愿之下作的决定,各人要为自己所作的决定负完全的责任。然而,真信耶稣作救主的人,主基督耶稣为他们负了完全的责任,还借着圣灵引导他们,使他们自由自主地顺服主的命令。在最后的审判中,神要照着圣徒们寻求主的态度奖赏他们。就如希伯来书如此说:
没有信,就不能得到 神的喜悦;因为来到 神面前的人,必须信 神存在,并且信他会赏赐那些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6)
他们的寻求不是出于外在的威胁,完全是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回应圣灵的感动。所以,使徒保罗也告诉他的同工后辈提摩太,说:
7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持的信仰我已经守住了。8
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公义审判的主在那日要赏给我的;不但赏给我,也赏给所有爱慕他显现的人。(提摩太后书
4:7-8)
依据以上经文内容,不论是「美好的仗」、「当跑的路」、或「所持的信仰」,这些都是属于「显露的事」,都要当事人主动,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要去行,也可以决定靠圣灵帮助;这些都是蒙拣选的人能够自由决定的。然而人无从事先知道神不让人知道的旨意,因为那是「奥祕的事」,是属神的;而主命定我们要用自由意志决定遵行还是不遵行「显露的事」。也因为人的决定是那样被
神尊重,所以,圣徒们将来要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主的日子近了!,圣徒们!当乘着还有今日,做个遵行主命令的人,就要在圣灵的同在中寻见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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