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7日火曜日

天國玉璽:奉主耶稣基督的名?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的意思到底是什麽呢?許多人以為這是個口訣。向 神祈求所有一切我們心中想要的,最後如果加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這個術語,就必「心想事成」。但事實上卻不是如此,因為人生的一切機遇不在乎人的定義與堅持。基督徒若不明白神的話,照著自己的迷信生活與禱告,必要糊塗失望落入魔鬼的圈套裡。

首先讓我們查找「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這用語,在新約聖經中出現在那些時機:
1. 禱告祈求:約 1413-14; 1516; 1623-2426; 520
2. 講道教訓人:太 2829; 2447; 238; 418; 927
3. 前往某處:太 21 : 9(…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119;543
4. 趕鬼:可 938; 949; 1618
5. 醫病行神蹟:可 1617; 徒:6; 514
6. 說話行事:弗 520; 西 317
7. 在教會中的審判:林前 54; 帖後 316
8. 感謝父:弗 520
9. 吩咐人:帖後 36
10. 寫信:約 513

從上面幾處經節可以看出『奉耶稣基督的名』的意思,是照著祂的旨意與吩咐行事,或藉著祂的權柄與能力禱告與行動。但並非因為加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這術語,天父就非聽命行事不可。在使徒行傳1913-17裡描述一群念咒趕鬼的猶太人,想用它來當口訣趕鬼,結果被惡鬼羞辱了一番,潰散敗逃:

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14作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15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16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裡逃出去了。17凡住在以弗所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知道這事、也都懼怕、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

惡鬼所懼怕的是主耶穌基督的名,和真正事奉主、奉主旨意行事的人。一個體貼神心意,不斷尋求更認識神ı、並與神的心意相契合的人,當他們『奉耶稣基督的名禱告』時,天父必要應允他們。因此不是在禱告完畢時,公式化地加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禱告』當結語或口訣就蒙垂聽。幸好主不懲罰禱告內容錯誤的人,否則我們就要經常遭罰。所以,基督徒經常是口裡「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但所求的事卻沒有蒙 神應允。

在約翰福音141516三章聖經中,重複地強調了『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禱告』的確實意義。在14914節裡,主耶穌告訴門徒們,那看見了他的就是看見了父;他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而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应當信他是在父裡面,父是在他裡面。并且说,他所作的事,信他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些更大的,因為他往父那裡去。然后又说,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定成全,使父在子的身上得著榮耀。其中「 若奉他的名向他求甚麼,他必定成全」強烈表達天父和聖子的完全合一。他告訴門徒,奉他的名向他求,而且由他來完成。顯然是重複強調三一神中父子合一的關係:看見他就是看見天父;向他求就是向父求;他必定完成就是天父必定完成。又對門徒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些更大的,因為我往父那裡去。」這表示還要加上他與人的完全合一。因此「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包含了我們與神相交時,完全合一、態度真誠、對他完全信任與謙卑委身(參見約141214)。

以上的這個觀念,在15章的真葡萄樹的比喻中再次提及。同樣的在這段經文中強調,天父、聖子、聖徒們的完全合一。然後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就是結常存的果子,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必定賜給你們(參見  約1516)。再次强调「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是以神人合一為根基。

不但如此,約翰福音16章再次以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使門徒們由憂愁變喜樂。耶穌從死裡復活,相信他的人也要從死而復活得生命。主從死裡復活時,門徒們就不必再問甚麼了。因為門徒們真的完全明白主耶穌來世上最奧祕的任務,就是只有耶穌的親近的人才能知道的事。人與他有這樣親近的關係時,主耶穌才應許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甚麼,他必定賜給你們。 你們向來沒有奉我的名求甚麼;現在你們祈求,就必定得著,讓你們的喜樂滿溢(参见  约162324)。」

以上所述,主自己三次强调一個人在神面前蒙福的關鍵,就是我们的心思意念与主合一,才能達成「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的真正意義。使人可以按著主的心意而禱告,當然必定是蒙神的垂聽與成全。

另一方面,主耶穌曾差遣70 人外出傳福音,當他們歡歡喜喜地回來報告成果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主卻警告他們說:
「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參考 路加福音10)
耶穌也曾說過: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參考馬太福音720-23)

主耶穌提醒祂的門徒,『奉耶稣基督的名』或許可以做很多又大、又難的奇事,但並非作成這樣的事的人就都是屬主的。唯有遵行天父旨意,結聖靈果子的人才會得永生、進天國 (加拉太書522-25)

其次,我們應該知道這並不是只在新約才有的事,在出埃及記2320~21早已清楚說明了,「奉主名」被差的使者和 神之間的關係,經文如下:

看哪,我在你面前差派使者,好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預備的地方去。 你們在他面前要謹慎,要聽他的話,不可違背他;不然,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因為他是奉我的名來的。 (新譯本)

根據以上經文,「奉主名來的」使者和主是完全相通的,人在使者面前,就是在神面前;他的話就是 神的話;聽從他的就是聽從 神的。因此,當今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做甚麼事,必定是與主的心意完全相同才算是奉祂的名。那麼,「奉主的名」不論向父求甚麼,只有合主心意的才能蒙主成全;這樣的原則在甚麼時代都一樣,因為同有一位主,也同有一位 神。

盼望我們都是真正屬基督、被神認識的人。抱著真摯、正確、渴慕聖潔的態度,在聖靈裏與主相契合之下禱告或生活行動;這才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的真實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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