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圣经谈到一个中心话题,就是「 神的帐幕在人间」,但这样的关系不能立刻成就。自从人堕落以来, 神花了六七千年(可能更久)的时间,等候亚伯拉罕的后裔成为大族,借此差他儿子来世上解决人的罪性的问题,人才能够渐渐被预备好,渐渐像他的儿子,将来还要永永远远与 神同住(西3:4;启21:3)。
「像 神的儿子」的人就是能控制自己欲望的人,就是能在 神的律法以上行事为人。人的心以 神的爱为原则行事为人,就能够成全律法。但如果不控制欲望,就不能带着 神的爱而生活。首先让我们从圣经的话来看欲望如何被处置,耶稣说:
...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可8:34;路9:23)
这是主对每一个门徒的基本要求。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跟随主的,不可「不舍己」。门徒不能高过拉比,耶稣基督为朋友舍命,所以门徒也必需学「耶稣拉比」的作法。但人的欲望都是要为自己活,所以「舍己跟从主」对人而言,显然是个强烈「心灵的禁欲」。
另外,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是基督徒中众所周知的「爱的真谛」,人人都能背诵、能背着唱、也可以送给别人这段经文当作鼓励、印在书签上当座右铭,但很少有人敢说:「你们来效法我行这段主的话,好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让我们一起仔细地来思想这段经文:
爱的真谛:
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5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6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7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书13章4至7节)
这段圣经是什么意思呢?是凡宣告自己是基督徒的就有这样的爱吗?显然不是。还是保罗鼓励圣徒要追求有这样的爱?应该是的(林前14:1)。因为哥林多教会缺乏这样的爱,所以使徒保罗需要如此教导他们。那么他们只要听懂了就自然心中产生这样的爱吗?显然没有,不然为什么还要再写哥林多后书(甚至还可能写过许多其他的信是教会没有留下来的)。其实不用推想那么多,就光看看网上有多少各国的基督徒,为着鼓励、安慰别人,在网上到处传送这段经文。那么基督徒宣称心里有爱:
可以「不忍耐」吗?不可以。
可以「不恩慈」吗?不可以。
可以「嫉妒」吗?不可以。
可以「自夸」吗?不可以。
可以「张狂」吗?不可以。
可以「作失礼的事」吗?不可以。
可以「求自己的益处」吗?不可以。
可以「轻易动怒」吗?不可以。
可以「计较人的过犯」吗?不可以。
可以「喜欢不义」吗?不可以。
可以「不喜欢真理」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包容」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相信」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盼望」吗?不可以。
可以「不凡事忍耐」吗?不可以。
这样看来圣经里的爱,是一种「心灵的禁欲」;那么如果不能管制心灵的欲望,就缺乏 神的爱在我们里面,然而靠自己一定做不到「心灵的禁欲」;旧约时代的律法是借着严惩来维持,而新约时代却是借着信耶稣作救主,得 神所赐的圣灵,而在被主更新的心灵里进行这样「节制」的功效。使律法可以因人信耶稣基督,从人内心的更新,在人的言行举止之间显出 神的爱而被成全。(加拉太5:22-23;林后4:16)
谈到「禁欲」这一词,让人想起天主教的「禁欲主义」,这是多数现代基督徒所反感的,特别是读过教会历史的,知道在 神职圣品阶级的禁止嫁娶的黑暗中,造出许多邪恶可耻的罪孽。使人们在不耻他们假冒为善的丑陋事迹的心情之下,完全放弃了「禁欲」的作法。然而更危险的是,世界的各样纵欲的思想到处充斥,教会反而因此远离了 神的律法,走在世俗化的黑暗里。而教会也不得不面对社会上,借着电视、电影、电脑网路传达淫乱、婚变、乱伦、性暴力、各样色情等思想和暗示。因为这些都会借着圣徒们,从社会生活带进教会里;其实过去历世历代圣徒们在情欲的奔腾无忌肆虐之下,都认真地按主的心意,借着圣灵从心灵里禁欲。在圣经里也记载了许多 神的律法和圣徒们从心灵所当行的。
首先让我们看耶稣基督的教导:
马太福音5:27-32
27“你們聽過有這樣的吩咐:‘不可姦淫。’28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犯了姦淫。29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被丟進地獄裡。30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身體的一部分,勝過全身進到地獄裡去。31“又有這樣的吩咐:‘人若休妻,就應當給她休書。’32可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如果不是因她不貞,就是促使她犯姦淫;無論誰娶了被休的婦人,也就是犯姦淫了。
另外,马太福音19:9-12(亦见马可福音10:11~12,路加福音16:18)说:
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10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11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12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简单的说,主耶稣的意思是,男女间的性关系只能用在一夫一妻的关系之下,不结婚的要不犯罪的话,只有把生殖器阉割掉才能保证不会有性犯罪,其余叫人犯罪的,不论是眼睛、或是手,也要将它们从身体中除去,这样,所有的罪就都不会犯了。 虽然道理是这么简单,但人因堕落而被罪所辖制,如果照着去做显然人有再多的肢体也都要被除去了。 然而人因为堕落的缘故,总想为自己找两全其美的出路。让自己一面犯罪一面白白地得无限次的赦免,因为认为 神爱我们么!他大人不计小人过么!他无条件的爱么;这是人最喜欢的迷信。其实肢体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心思先犯了罪。所以心灵的问题才是犯罪的主要原因。
我们与 神之间有个立约的关系,所以我们有当尽的义务,就是与 神一样圣洁。然而人又都软弱,无法达到 神的圣洁,那么只有求 神将我们心里造成犯罪的意念除去。不论是怎样的方式,如果有决心把决定权交在 神手中。自己全力与主配合,必要享受得胜所带来的果子;即使外表看来我们是强忍与主配合,这也是对的。就像一条在地上挣扎的鱼,是条活鱼;然而一条飘浮在水面上不挣扎的鱼是条死鱼。不要轻看那些带着禁欲的心态而靠主抵挡情欲,或为抵挡任何欲望而靠主挣扎的人, 因为他们在受试验中必要靠主成功。许多人都说遇见试探的时侯,读经祷告都没有用;是的,到遇见试探才开始当然是晚了。平常就要读经祷告,也要逃避私欲(提摩太后2:22)。这样的读经祷告可使圣徒预备好,以便胜过试探 。所以,使徒保罗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后9:27)。」表示保罗内心受试探时,勉强与主配合着去扭转自己的心;这是「心灵的禁欲」的另一个活见证。 使徒保罗还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马书7:24-25)」这经文的意思是,靠着主就脱离,不靠主就回到取死的身子的权势之下。人站在一个挣扎的地位,愿意强烈地靠主使自己的「心灵禁欲」,显然是使保罗在基督里得胜的原因。这既然是圣徒们靠主的行动,必定使圣灵的节制临到愿意的人,正像主耶稣所说:「 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太19:12下)当然领受的人是得胜,成长,蒙主保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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