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15章19至21节记载了雅各的话,说:
19“所以我认为不可难为这些归服 神的外族人, 20 只要写信叫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淫乱,勒死的牲畜和血。21 因为自古以来,在各城里都有人宣讲摩西的书,每逢安息日,在各会堂里都有人诵读。”
这是初代教会在耶路撒冷会议中的决议。然而在新约圣经中任何一卷福音书中,所有主耶稣基督的教导都没有提及有关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不但如此,耶稣却说:吃我肉、喝我血的,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复活。(约翰福音6:54)那么,不论主耶稣这话的含意如何,我们可以信,可以遵守吗?
主耶稣吩咐十一个门徒「我吩咐你们的一切,都要教导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20)。然而「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 」并不是主的吩咐,而是法利赛派的基督徒的吩咐。(请参见使徒行传15:5。)如果是个非常重要的教训,主一定会教导门徒许多次。那么,如果基督教会教导「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 」,到底这算顺服主吗?我们难道是法利赛人的门徒吗?还是主耶稣基督的门徒呢?
所有导致人不能进圣城的罪,都记载在启示录21章8节中的宣告:
但其中并没有提及违反「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 」的戒命的就不能进圣城?这表示食物的戒令是「人的教训」,不是主的教训,不听也无妨。因此,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前书4:4说:「因为凡 神所造的,都是好的,只要存感谢的心领受,没有一样是可以弃绝的。」这才是顺服主的教导。不过,初代教会保罗和提摩太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所定的规条,交给门徒们遵守。于是众教会信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徒16:4-5)。这应该是因为圣徒的彼此顺服,而蒙主的赐福。因此,圣徒们可以选择遵守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所定的规条,不是为着得救,而是为着合一、蒙主赐福;这和耶和华的见证人的教义不同。
只是那些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
拜偶像的和所有说谎的人,他们的分是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这就是第二次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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