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在五旬節降在門徒們身上 ,這些全都是猶太人。
彼得和約翰也都是在五旬節時,被聖靈充滿的.使徒行傳第二章的開頭(根據聖經原文)說:『五旬節到了,他們都聚集在一起…。』 很顯然這裡的『他們』是指著第一章所提到(包括新使徒馬提亞)的12位使徒和120位門徒們在五旬節先受了聖靈,說起別國的話。 那麼當時如何判斷一個人有沒有受聖靈呢?一般而言,使徒們常常問說:『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
猶太人因為自古 神要他們不可和外邦人一樣敬拜偶像,然而他們的祖先沒有順服 神的話。因此 神懲罰他們,將他們交在外邦人的手裡。所以,當從被擄之地歸回應許之地,以斯拉就禁止他們和外邦人通婚,甚至將已經結婚的外邦妻子和兒女遣回外邦,免得再落入他們先祖的錯誤。聖經以斯拉記10章10节有如下的記載:
以斯拉祭司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對神不忠,娶了外族的女子為妻,增添了以色列的罪過。11現在你們要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所喜悅的旨意,與這地的民族和外族的女子分離。”
因此,在使徒行傳的內容中,描述了 神如何教育猶太聖徒們改變對外邦人的態度;不必再防範外邦人,因為 神藉著他的獨生子已經潔淨了外邦人 。使徒行傳10:15記載,主对彼得说、“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很明顯的, 神用『說別國的話』來教導猶太人;耶穌基督的救恩是給萬邦的 。使徒行傳1:8記載:
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聖靈在五旬節降臨,福音被聚集在耶路撒冷的各國人聽見。一百多位聖徒被聖靈充滿,用各種方言講說 神的大作為(徒2∶7-11);這是聖靈為耶穌基督作見證。雖然在耶路撒冷有三千人、五千人得救,於是教會建立起來了,也選出了七位被聖靈充滿的弟兄作執事。但猶太聖徒們還沒有學會要接納外邦人,於是 神就讓他們被趕散到外邦地。此時,他們必須面對兩件事:
第一, 要面對他們所輕看『以色列和外邦混血』的撒瑪利亞人。耶路撒冷教會的執事腓利到撒瑪利亞宣講基督,就請使徒彼得和約翰去為他們按手受聖靈(徒8:4-17)。因為撒瑪利亞人不是外邦人,所以 神沒有用『說別國的話』來教育猶太聖徒接納撒瑪利亞人。同樣的,當腓利帶領太監信主時,太監沒有『說起別國的話』,因為他們周圍沒有外邦人,而且這太監至少是皈依猶太教的;由他讀以賽亞書就可以作此推斷(徒8:26-30)。
第二, 要面對他们認為不潔淨的外邦人, 神藉著異象教導彼得接受外邦人,傳福音給他們,但彼得沒有看懂。但當猶太聖徒漸漸明白 神的心意,『說方言』的任務也就漸漸完成。在外邦教會就漸漸不需方言要了,也就比較沒有在教會中經常被使用。就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4:21-22說:21 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所以,猶太人說方言是為著外邦人能聽見福音,而外邦人信主時說方言是為著向猶太人作得救的證據,使猶太人能放膽傳福音給萬邦;因為猶太人不信外邦人可以得救。世界萬邦如今有如此多的教會了,上述用方言的需要早在哥林多教會成立後,可以看出方言在教會中的需要迅速減低。若是不能達到教育會眾的功用,在公開聚會中是被禁止的(林前14:28)。因此,教會應該禁止用方言為被聖靈充滿的證據。除了初代教會以外, 神沒有再廣泛使用這項恩賜,方言也不曾再被視爲外邦人得救的必要條件。
但基督徒都需要受聖靈,像約翰福音20章21-23节所述:
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怎樣差遣你們。”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靈吧!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得赦免;你們不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不得赦免。”
主耶穌沒有要门徒們說起別國的話來。怎麼解釋受聖靈不說方言?是不是受聖靈的證據不一定是說方言?初代教会的时代, 神常用外邦人说方言来教导犹太基督徒接纳外邦人,因为 神接纳外邦人,要圣徒们向全世界传扬耶稣基督的福音。因此,說方言的目的,是為著不信耶穌的外国人可以聽見福音,也是為不信別人得救的人作見證,而不是在教会里表示被圣灵充满的证据,因此使人觉得他们比不说方言的人属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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