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6日日曜日

釋經神學概要

世上讀聖經的人形形色色,因此解釋聖經的法則無奇不有;甚至有些基督徒也在這行列中。那麼,到底怎麼解釋聖經才對呢?或者說,到底有沒有對的解法呢?當然有許多「異教徒」只是拿聖經的一些片段,來支持自己的謬論,這算不上「解經」——希望你沒有在這「異教徒」的行列裡。這真是個嚴重的問題,但答案卻是非常地簡單:「在信仰耶穌基督為前提下,只有一種解經法。」這是根據新約使徒的教訓說的,彼得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0-21)」只有真的合主(耶穌基督)的心意的解法,才會是從聖靈來的啓示,因為聖靈是為主(耶穌基督)作見證的;因此,聖靈也被稱為「真理的聖靈」(約14:17)。主耶穌基督曾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這表示舊約聖經的「存廢」完全在於主耶穌基督手裡。主又對當時的法利賽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5:39-40)」這段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信仰觀,就是「信耶穌要得永生」,然而已經信耶穌基督做救主的人是已經「有永生」了。這些聖徒們必能從聖經裡,認識「耶穌是主」,因為整本聖經的每一部分都是為主(耶穌基督)作見證的,並且在舊約聖經中這著「彌賽亞」的預言都要應驗(路24:44)。

所以,基督徒的釋經法的最根本前提是:相信聖經裡的內容是神的話,完全是真實無誤的,並且讀聖經是根據耶穌基督的指示。那麼,所有基督徒首先以「完全相信毫不懷疑」的方式,將正本聖經至少讀過一次——你要稱這種方式是「迷信」也可以;只要你肯做一次,查考聖經才會對你有益處。如果這一步在你的「得救的歷史」裡不存在的話,你絕對讀不懂聖經的;即使你半信半疑地讀完整本聖經幾次,而且宣告自己懂聖經,那應該只不過是個「誤會」而已。這樣的讀經解經只會多造出幾個「基督教異端」。在現今的世代裡,許多願意在教會中教導的人卻持「不信聖經是神的話」的態度,所以誤導許多人,這些教師將來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台前會非常地驚訝的;他們不但沒有得獎賞,反而是受虧損的(林前3:10-15)。當然,這樣看來,好像只要讀前人的教導,和傳統的神學就最安全了,真的嗎?讀了以後生命成長嗎?還是知識成長,變得更驕傲呢?畢竟神學只是人的話,不是神的話。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又說:「人活著不能但靠食物,乃是靠主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申8:3;太4:4;路4:4)」可見人在  神眼裡的「死活」是靠著神的話,就是聖經。

顯然,主  神的話(聖經)是帶著其妙的能力的,可以抵擋仇敵的;若單靠傳統神學是不能做到的,因為它是人研讀聖經而得的結果,是對真理的註釋而不是「 神的話語」本身;做個比方,「神的話語」是健康食品(health food),「傳統神學」是快餐(fast food),「現代神學」是垃圾食物(junk food)。至於那些從哲學來的辯論結果,對於基督徒的生命長進就算不得什麼了。約翰加爾文在「基督徒生活手冊」裡說的第一章說:「古教父論到有關道德的問題,曾著作浩瀚,但並非喋喋不休;即便學術性的論文亦不能窮盡一項道德的底藴。然而,真正的敬虔不一定在乎誦讀教父等人的優美著作,所需要的只是了解聖經的基本原則即可。」然而,和「前人的教導」或傳統神學「有微小差別」的「教導」不要太快就定罪為異端,因為那些神學不能完全解釋聖經,而是由聖經內容中歸納出對神的了解;然而,傳統神學雖然不完全,但對於聖經真理的認識有幫助,值得學習。比方,在聖經中主耶穌用小孩子當作「謙卑」的榜樣,而且說,「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18:16-17)」這些話和系統神學裡的「人論」中「原罪」,「救贖論」中的「救贖的順序」,怎樣圓滿解說呢?(這裡不是要挑起爭端,我已經有答案,不需再討論。)但從「釋經神學」和「聖經神學」的角度來看經文,都不會有不能解說或矛盾的現象。所以,學習釋經學對於教會中的教師們非常重要,因為學會了就能夠站在「認識基督」的這磐石上,以「金銀寶石」(就是以神的話)來造就聖徒。另一方面,若是與聖經有出入的「教導」或神學,就應該快快定其為異端,停止他們的教導職分;一般這些異端人士都是從聖經中斷章取義,從來沒有想要讓聖經裡的「真理」被傳達給教會和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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