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使徒保罗在给加拉太的教会的教导如此说:
8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9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拉太书1:8-9)
这表示初代教会所传的福音,有所谓的正统信仰。 时间上与他们相距两千年,并且我们都是外邦圣徒,又是不可能亲眼见过耶稣基督,或『外邦人的使徒』保罗的一般现代圣徒。简言之,我们是以信心遵守耶稣基督的命令,并恪守初代教会的使徒和先知的教训。因此,基督徒是借着遵守新约圣经里主耶稣基督的命令与教训,以回应他的应许;但在应用上切忌将两千年前的地中海文化风俗,直接套用在现今的任何民族文化里。
不少人有这样的疑问:「既然都是神的话语和规定,那么基督徒为什么不守旧约?难道神规定错了?改变心意了?旧约再也没有价值,可以舍弃了吗?」为了回答这类的问题,我们应该弄清楚下列几项事实:
1. 所谓「旧约」是基督还没有道成肉身,降世为人成为救世主之前,主神和当时唯一的选民─以色列人所立的约(申5:3)。神同时也表示这约是专为以色列人制定的,而不是与别人立的。所以唯有以色列人及其子孙守这约才有意义,才能得到神的祝福与保守。换句话说「旧约」虽好,但只是单为以色列人的,和我们外邦人无关(弗2:12)。况且要真正遵行摩西律法(就是旧约)必须要有圣殿的祭祀来配合;可惜神不让人手所造的圣殿继续存在,早在公元七十年被罗马人彻底毁坏。
2. 「旧約」的目的是见证基督(約5:39),是用来说明、解释并预表基督,就像影子一样,却不是本体(来10:1;西2:16-17)。然而基督徒是遵守耶稣基督的教训,因为神的儿子來过了,建立了一个更美的約,就是「新約」(來8:6-7,13;9:15)。这约比前约更好,因它不只单为以色列人,更是为普天下所有的人。所以新约圣徒应该要遵守主耶稣基督的命令与使徒的教训才更合主心意(約14:21;太28:19-20)。此外,明白旧约圣经也有助于新约的圣徒们行善(提摩太后书3:16-17)。
3. 新约圣徒是遵行基督耶稣的吩咐。的确主耶稣自己也说,他來并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律法(太5:17-18)。那么,从基督徒的立场来看,什么才是真正成全律法呢?首先,主耶稣总结律法为:爱神与爱人两大诫命(太22:37-40)。既然耶稣基督已完成了律法,我们只要信他作救主就能被称义、得救恩(加2:16)。而且使徒又告诉我们,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8-10;加6:1-2)。由此可见,旧約圣经中的洁净礼、饮食和祭祀等的律法,都是为着使主可以接纳以色列人,与他们同住等候神的独生子的降临。到了新約时代,因为基督借着上十字架死而复活成全了律法,耶稣基督与后來的时代里跟隨他的人另立新約,因此不再要求新一代的圣徒遵守旧约摩西律法(來10:1-14;加3:23-27)。所以若有人认为除了相信耶稣基督的救恩,还要再作些什么(例如:守安息日)或不作什么(例如:不吃猪肉、不输血)才能得救,才算完全律法的话,都被教会判为异端。因为这些在基督赐予我们的恩典上再加点什么的信息,都是貶低了基督十架救恩的价值,否认耶稣全备救赎的恩典;是对耶稣基督的羞辱。
结语:
耶稣基督既已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使信他的人得自由(加3:13-14;罗6:14),盼望我们就不要再拘泥自陷于旧约的规条。因为个人『遵行旧约律法』和基督耶稣的救恩无关(加2:21;3:1)。对于那些坚持要守旧约的犹太人基督徒,使徒保罗的教导他们,以个人向主守约为原则。无论作与不作,都要存感谢的心,但和不守旧约规条的外族人之间要彼此接纳,不定罪不嫌弃(罗14:1-6)。因此,基督徒真正信仰的核心,应该是借着圣灵的帮助与引导,而渴慕遵行主的话(罗7:6)。因着耶稣基督拯救的恩典来赞美主,且以恒久忍耐的心与圣洁的行为来荣耀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