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聖物」給狗
聖物是舊約律法之下的獻祭後得回來的祭肉,按神給的律法規定是要潔淨的人在潔淨的地方吃;這充分表達了神人同住的榮耀恩典。如果不按規矩吃,這個獻祭就不被主悅納,而且不潔的人吃了聖物是要被翦除的。(參見利未記7:11-21)馬太福音7:6,主耶穌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狗和豬吃人給的食物是「聖俗不分」、「貴賤不察」的,但也不是什麼都吃的。狗有「狗的喜好」,豬有「豬的喜好」;牲畜的價值標準與人完全不同。人所寶愛的不見得動物會欣賞;其實不潔的狗不吃聖物,真是算牠「狗命」好,不然牠要被翦除的。使徒保羅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林後6:14-15)亦即我們所寶愛的,不見得能被不信的人所欣賞。因此,傳福音的時候,並不是什麼都可以講。有許多我們所寶愛的恩典與真理都是「聖物」,「三位一體」、「預定揀選」、「為主撇下的一切」的真理或從主來的不配得的普遍恩典等,這些都是「聖物」,是我們在神面前享受的;都不是「不信的人」會欣賞或者可以靠著得救的。其實這一切都是他們「心中運行的邪靈」所痛恨的,不但不能幫助他們認識神,反而絆倒他們,使他們更痛恨神;就像我們把這些「聖物」丟給狗而被反咬一口,那是我們的不順服主的勸告,而不是為義受逼迫。
那麼傳福音時要傳什麼呢?應該和主耶穌的天國的福音一樣,傳揚「耶穌」是基督(彌賽亞),從神那裡來的聖者(獨生愛子),被釘死十字架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活著就信祂的人必要復活,永遠不死得永生。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靈魂永遠在滅亡裏;這是神愛世人的福音。以此爲傳福音的內容主體,所有可以闡明這個主題的內容而不是「聖物」的,都可以加進傳福音的信息。畢竟傳這樣正確的福音的人才是有傳福音恩賜和職責的人,而得救是神的預定與揀選。那麼,如果你只愛傳其他的內容,那麼主應該沒有給你傳福音的恩賜與責任。聖經裏不斷教導我們「傳福音」是恩賜也是責任(弗4:11-13;林前9:16-17),而不是有無愛靈魂的心;我不知道聖經裏有說到人必須「愛靈魂」才能傳好福音;倒知道有人一生傳福音,最後才知道主根本不認識他。(馬太福音7:21-23)傳福音的人最大的恩賜是,忠心到底向人傳講福音,人都不信的時候不氣餒,繼續找到有人要信的地方積極傳揚。(馬太福音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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