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7:5,主
神說:「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
在此經文中,「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耶和華」是個名字,難道神把一個人或民族打敗了,那麼那被打敗的就會自動知道打贏他們的神的名字?像這樣的表達法在聖經裡出現了大概69次,如果隨意放過這個疑問,我懷疑我們真的能從讀經越來越認識神。
從聖經裡歸納出一個神和祂的百姓取名字的特點,就是名字就是那受造物的意義。例如,第一個人的名字叫「亞當」,因為他是由塵土造的,而希伯來文「亞當」的意思就是塵土。又例如「亞伯拉罕」這名字的意思是萬國的父;還有許多,不勝枚舉。因此,要用一個名字來表達無限意義的神是不可能的,但為了人類語言的溝通,所以,姑且用受造物能明白的名稱;然而說到這個名稱時,仍然是代表神自己。所以,「耶和華」這名雖然沒有人能確實知道其正確發音和其意思,但它必定代表神自己。
另一面,在希伯來文中「yeda(知道)」這字意是「深刻體驗」的意思;此一字用在男女關係時,是發生性關係的意思。因此「知道我是耶和華」應該解釋為「深刻體驗到我是誰」。所以類似出埃及記7:5的經文:「我向埃及伸手,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必知道我是耶和華。」就應該解釋為:「我向埃及伸手,把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必深刻體驗到我是誰。」也因此,在聖經中不論是用在背叛的以色列人或者自傲的外邦人身上,神都是藉著擊打他們而使他們深刻體驗
神是誰。他們雖然仍然不知道神的名字
,但卻在痛苦和失敗中深刻體驗神的可畏。